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实现我校建设双高校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十五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8〕94 号)、《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成〔2019〕24号)、《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教务处制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制订2023级高职高专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报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各系部根据专业设置与2023年招生任务要求,结合原则意见深入行业企业调研,共编制了24个2023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全面审定、院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通过,现予以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