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福屿校区管委会:
为了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障参保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通知》(榕医管文〔2019〕105号)要求,现将我院2020年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保对象:2017、2018、2019级在校生。
二、缴费标准:
大学生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820元/人,政府补助550元/人,学生个人缴费270元/人,参保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学生,缴费后学院补贴30元/人。
(一)2019级新生保险有效期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2017级、2018级学生保险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参保原则:自愿原则。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9月15日至11月29日)
各班级传达学院通知,解读《2020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指南》(附件1),动员学生参保。
(二)数据导入(11月20日至12月6日)
各系于12月6日中午前通过“E点通”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网上申报平台(网址:http://fz.edtsoft.com/)(用户名与初始密码另发),下载《[福州大学生医保]批量新增和调入模版》(附件2),填写完成后导入系统。各系导入表格后学生才能缴费。
(三)数据核对(12月6日至12月10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减免医保费用人数,各系核准参保、缴费人数及名单,放弃参保的学生填写《放弃参加2020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申请表》(附件3),各系填报《2020年度缴费情况明细表》(附件4)。
(四)缴费(12月10日至12月13日)
各系辅导员前往资助中心核对缴费人数,领取缴费系统宣传材料。
五、工作要求:
请各系于12月16日中午前将《2020年度缴费情况明细表》电子档及纸质档(加盖系部公章)和学生《放弃参加2020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申请表》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陈灵。
附件:
2020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指南
[福州大学生医保]批量新增和调入模版
3.放弃参加2020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申请表
4.2020年度缴费情况明细表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2019年11月20日
附件1:2020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指南(20190830修改).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