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0年高招实施细则近日(23)出台,对今年高考时间、填报志愿方式、录取安排、信息公开、考试违纪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预示着今年我省高考高招的大政方针已经确定。与往年相比,今年高考高招的最大变化是新增了“信息公开公示 ”的内容,首次对公开哪些招考信息进行明确界定。同时,由于今年专科不再补录,在各批次录取过程生源不足尚有剩余计划的院校、专业,省高招办将及时组织考生填报征求志愿予以补充投档。
今年高考定于6月7-8日举行。其中,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试卷满分均为300分。外语科目考试试题包括听力考试部分,听力考试部分卷面分值为30分。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考生如对本人高考成绩质疑,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高招办申请复查分数。
NO1: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应公开
今年特别规定,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高招办、有关高校、中学应按照有关要求,分别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
其中,省高招办负责公布本省有关招生政策、计划、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考生统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办法、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各录取批次高校未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须向社会公布的其他信息;公示本省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
各设区市、县(市、区)高招办和中学分别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地区、本校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而高校要在其网站上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公示取得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
NO2:公示信息要保留至当年年底
2010年起,所有拟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都要向当地高招办进行申报。今年特别规定,省高招办、设区市高招办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县级招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同时,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高招办、有关高校、中学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NO3:非应届生禁考范围扩大
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将不得参加高考,去年仅特指参加全国统考,今年的范围进一步扩大,除了全国统考,还包括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考试。
今年新增一条规定,各级高招办和有关中学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特别是加强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主要阶段的诚信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有关部门要向考生报名所在地的高招办及时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核材料由高招办负责归入该考生报考资料中。
NO4:今年启动“联合巡查”机制
今年特别强调,各地要切实建立并启动由招生考试机构、公安、无线电管理部门组成的“联合巡查”机制,密切注意当地的考试社会环境,充分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及时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通讯设备等高科技的作弊行为,以及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作弊行为。
NO5:考生准考证不得代领
考生必须在6月4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亲自到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签领本人《准考证》,不得委托他人代领。暂未办理身份证或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的且在照片上加盖压角公章的户籍证明。领取《准考证》时必须办理签领手续,并在本人《准考证》正面考生签名栏处签上自己的姓名,并于6月6日前结合熟悉考场、接受考前的考风考纪教育和参加外语听力试听。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进场考试时还必须在“2010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考生签到表”上签名。
NO6:今年外语口试定在6月23日
拟报考外语专业或对外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今年外语口试全省统一定于6月23日开始。考生须在6月9日-11日向当地高招办提出参加外语口试申请,考生外语口试成绩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第。外语口试成绩作为高校录取时的参考。
NO7:志愿填报失误由考生负责
今年考生填报志愿安排在高考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和各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包括本科各批次征求志愿时间由省高招办另行发布。今年志愿(包括征求志愿)填报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省高招办指定的网站填报志愿,逾期不予补报。因考生本人志愿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NO8:今年提前批仍然“不平行”
今年高招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对各批次录取过程生源不足尚有剩余计划的院校、专业,省高招办将及时组织考生填报征求志愿予以补充投档。
文史类和理工类除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外的各批次(含征求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 投档。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批次,高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批次,经过生源情况预测和投档比例的协调后,部属及其他省外高校原则上按执行计划的105%投档;省属高校原则上均按执行计划的100%投档。
今年特别规定,省高招办应向社会公布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并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投档前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艺术类和体育类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有关管理办法由省教育厅另文发布。
NO9:民办专科最多可降50分
经征求志愿录取后,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确实不足的高校,省高招办可在线下2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批次按先第一志愿 ,后参考志愿的顺序),由学校择优录取。民办高职高专学校如生源仍然不足,可适当继续降分,但最低不得超过线下50分。
据悉,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福建省考生名单汇总后传报省高招办,省高招办根据高校所传报的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在录取考生数据库中予以注销,并对此部分考生另行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
<录取照顾政策:今年严防“临时”少数民族考生>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特别强调要防范近年曾出现过的个别少数民族考生通过临时将户口迁入少数民族聚居地获得高考加分的不合理现象。
今年享受加分照顾的高考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5月20日之前)填写《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上交当地高招办汇总,逾期不受理。考生若一人同时享受多项加分照顾的,投档时只能取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照顾分值。考生只要享受一项照顾加分政策后,就不能再享受其它加分政策(含固定加分和选择性加分)。 享受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的考生名单必须由省高招办和考生所属设区市、县(市、区)高招办、中学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未的考生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投档录取时,凡享受的照顾项目及分值仅适用于在闽高校者,在“平行志愿”投档时,该项目加分不作为固定加分进入排序,只是在检索考生平行志愿时,才作为相关志愿栏目的加分处理。
一、适用于全部招生院校的照顾政策
四类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 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3.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4.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两类考生可加5分择优录取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八类考生可加10分择优录取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5.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福州市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 ,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惠安县百崎乡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
6.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 省(含金门、马祖)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烈士子女;
8.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民族班可降分录取
高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 、民族班录取工作安排在征求志愿时进行,如线上生源不足,可按以下分数照顾:本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不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此外,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确有突出事迹者,由各设区市招生委员会在6月底前鉴别、审核后附详细事迹材料上报省招委会研究确定是否给予照顾录取。
二、仅适用于在闽高校的照顾政策
两类考生可加5分择优录取
1.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赛区一等奖者。
两次考生可10分择优录取
1.福建省省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
2.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报考部分专业可享受加分照顾
平行志愿填报在闽高校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草业科学、林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资源与环境、蚕学、蜂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村区域发展、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等本科专业,以及园艺、园艺技术、茶叶生产加工技术、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动物防疫与检疫、畜牧兽医、兽医、经济动物养殖等专科专业的考生,在该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不含征求志愿投档录取)时,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
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在闽高校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草业科学、林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资源与环境、蚕学、蜂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村区域发展、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等本科专业,以及园艺、园艺技术、茶叶生产加工技术、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动物防疫与检疫、畜牧兽医、兽医、经济动物养殖等专科专业的考生,在该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