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省平行志愿的投档程序及办法

发布时间:2011-05-11 点击数:2796

今年我省平行志愿的投档程序及办法:

一是提供生源分布统计(模拟投档)。由于院校的投档比例变化将引起院校生源分布统计的变化,而院校的生源分布统计须通过模拟投档进行,因此,每批次正式投档前2天,省高招办要与相关高校进行内部的沟通协调(即模拟投档)。第一次,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模拟投档比例),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等学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提出正式调档比例。省高招办根据院校意见调整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后,再进行第二次沟通协调,以形成招生院校的正式投档分数线。

二是提供生源分布(模拟投档)的比例和正式投档比例。在闽高校的模拟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5;省外高校一般不超过1:1.1。原则上,省属高校的正式投档比例为1:1;部属及省外高校的正式投档比例不超过1:1.05。正式投档比例按照执行计划(即调整后的招生计划)测算。

三是常规志愿投档与录取。相应批次所有高等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比例后,省高招办开始进行正式投档,按“高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高校审录。录取结束后,省高招办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高等学校实际招生计划数和最低录取分数。

四是征求志愿投档与录取。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省高招办及时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或者完成原执行计划后又追加计划的院校(包括最低录取分数线和特殊录取条件等)以及预科班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时,考生均可填报(含政策性降分);但投档时考生成绩必须高于相关高校常规录取时的最低录取分数方可投档。征求志愿不再进行模拟投档,直接进行正式投档,投档比例统一为1:1,投档后由高校审录。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个别院校仍未完成计划,则进行院校间调剂志愿的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为1:1。

五是降分录取。调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仍有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由有关高校提出申请,经省招委会批准后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民办高职高专院校可在50分)以内降分录取征求志愿填报该高校的考生。降分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降分,投档比例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