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分录取的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05 点击数:4330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安排,未达到福建省高职专科最低控制线(理科246分、文科357分)的考生,在高职专科各批次填报志愿时可以进行降分录取,具体降分情况如下:

批次

填报时间

降分情况

常规批次志愿

8月5日8时8月9日18时

最大降分幅度50分

第一次征求志愿

8月17日8时8月17日16时

最大降分幅度80分

第二次征求志愿

8月20日8时8月20日16时

最大降分幅度80分

欢迎各位考生踊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