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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文件 |
榕黎院经〔2018〕13号
关于成立系部评选表彰2017-2018学年度学院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教研室、两委、班级:
为认真做好2017-2018学年度学院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成立系部评选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王作鼎
副组长:陈伟伟
成员:刘 婕 林美玲 杨彩萍 陈 渠 卢振兴 杨建霞
郑煜琦 詹 霖 刘岚生 庄静芯 杨飞龙
一、参评对象:2016级、2017级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类型及标准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班级正气高,民主管理健全
班级同学积极上进,申请入党人数、入党积极分子人数和党员(含预备党员)人数比例高;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团课、班会活动,效果明显;在综合考评、奖助学金评定等各类评选以及班级经费的收支与管理过程中,认真细致,无失误,且公平、公正、公开,同学无异议。
2、班级学风好,职业技能突出
班级学习氛围浓厚,考纪严明,班级出勤高,课堂表现优异,教师普遍反映良好;外语、计算机以及各种等级考试通过率高,居同年级前列;本学年考试不及格率低于5%(即用不及格总人次除以班级总人数)。
3、班级勇争先,集体荣誉感强
安全方面,班级教育力度大,措施到位,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纪律方面,同学自觉性强,多次受到学院通报表扬;卫生方面,同学积极配合,在值周、教室、宿舍卫生评比中名列前茅;活动方面,班级同学积极参加院、系集体活动或竞赛,曾获得一项(含一项)以上团体荣誉。
4、综合素质高,总体成绩优异
班级同学在院级或院级以上科技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和职业技能等比赛中获奖人数(次)多,成果突出;全班同学坚持体育锻炼,体育测试达标率达100%。
5、干部作风正,旗帜作用明显
班级两委坚强有力,团结协作,能积极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和服务工作,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全体同学拥护,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各项工作中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班级活动,在学校和社会上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践行“爱的教育”,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上课出勤好,课堂纪律好,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技能突出,综合素质良好,本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位列本班级全体学生的前15%,获得过院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3、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或参加义务性、公益性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受到师生的好评。
4、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文体活动,认真参加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集体荣誉感强。
5、坚持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体育锻炼标准。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努力践行“爱的教育”,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带头践行《大学生文明公约》,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稳定学校大局积极开展工作。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担任学生干部一个学期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在学生干部考核中成绩为优秀,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在各类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
3、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勤奋好学,学习成绩良好,本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位列本班级前40%,曾获院单项及以上奖学金。
4、严以律己,以身作则,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受到师生的好评,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列为推荐对象:
1、先进班集体
(1)在本学年学生劳动值周课中,班级出勤率高,综合考核成绩位居系部前列;
(2)在本学年校级文明宿舍评比中,班级整体优秀率位居系部前列;
(3)在各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中,班级参赛人数多,并取得较好成绩;
(4)班级学生积极参加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及考证,通过率高,获取证书人数多。
2、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1)积极参加校级以上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奖者;
(2)积极参加所学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或获取所学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者。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列为推荐对象:
1、先进班集体
(1)班级同学受到纪律处分达2人次(含)以上。
(2)班级同学在学校课堂纪律抽查中,迟到、早退、旷课人数多。
(3)班级责任教室卫生差,多次被学院通报批评。
(4)班级同学宿舍内务差,多次被学院、系部通报批评。
2、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1)在综合素质考评、评优、各种形式的考试、申报奖助学金中违反诚信原则、弄虚作假,为自己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者。
(2)本学年受过通报批评或入学至今受过纪律处分未解除者。
(3)本学年有课程不合格者(不含选修课)。
注:在本学年中有特别突出表现的个别学生干部,经系部审核,可以授予“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四、评选办法
1、认真学习,加强组织。两委、各班应成立评选推荐小组,结合实际,部署评选推荐工作。
2、“先进班集体”由符合条件的班级向辅导员提出申请,经系部评选领导小组评审后产生候选集体,报学院评选领导小组审定。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推荐、辅导员审核、系部评选领导小组评审后,报学院评选领导小组审定。
4、两委评选推荐不占班级名额,由学生干部本人直接向所属组织提出申请,经组织民主推荐、指导老师审核、系两委团学联席会议评审后,报系评选领导小组审定。
5、学生本人若同时符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条件,可同时参选,但同一个人只能获得其中一项荣誉,不可兼得。
五、名额分配:见附件1。
六、相关要求
1、各负责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材料格式要求:(1)其中汇总表以Excel格式,申请表、材料均用word文档,每个word文档只存放一个申请表及材料,以“学生姓名”命名;(2)事迹材料正文请用第三人称书写,字数在800字以上,仿宋小四字体,行间距22磅,以“学生姓名+事迹”命名;(3)请按表格中规定格式填写,不得改动表格格式,格式不合格的申请将作废;(4)“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及事迹材料电子版应分文件夹存放。
3、各组织、班级应于2018年6月7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见附件2、3、4)及事迹材料汇总后以电子版、纸质稿两种形式报系评选领导小组,联系人:陈伟伟,逾期不候。
附件:
1.2017—2018学年度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2017—2018学年度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3.2017—2018学年度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4.2017—2018学年度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经济管理系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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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 2018年5月28日印发 |
附件1:
2017—2018学年度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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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
班级数 |
学生数 |
先进班集体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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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 |
6 |
272 |
1 |
14 |
8 |
|
建筑工程系 |
10 |
303 |
1 |
15 |
9 |
|
商务系 |
17 |
384 |
2 |
19 |
12 |
|
艺术设计系 |
9 |
305 |
1 |
15 |
9 |
|
药学系 |
4 |
215 |
1 |
11 |
6 |
|
烹饪系 |
5 |
171 |
1 |
9 |
5 |
|
院“四委一中心” |
— |
— |
— |
18 |
20 |
|
合计 |
48 |
1650 |
7 |
101 |
69 |
说明:总体上三好学生按照学生数的5%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照学生数的3%评选、先进班集体按照班级数的10%的原则分配指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微调。
附件2:
2017—2018学年度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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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全称 |
学生数 |
辅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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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材料 |
(可另附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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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曾受过何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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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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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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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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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7—2018学年度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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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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