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黎院人〔2014〕20号
关于开展2015年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各处(室),福屿校区管委会:
根据《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榕黎院〔2014〕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的类型、范围及条件
双师素质教师按不同要求和条件分为“双师型”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在学院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均可申请认定。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程序按《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进行。
二、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日程安排
1、申请人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填写《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申请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并于12月26日(星期五)前提交审批表、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系、部。
2、12月29日开始,系、部初步审查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盖章(在佐证材料复印件上加盖部门公章);组织对申请者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实训等能力进行考核;并汇总本部门所有申请人情况,填写《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汇总表》;于2015年1月9日前将审批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报送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处(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3、2015年3月1日起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核申请人资料,并组织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小组进行评审,将结果进行公示。
4、2015年3月底前报学院审批。
附件1:《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处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双师素质 资格认定 通知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4年12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