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黎院办[2015] 3 号
关于印发“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校历”的通知
各处(室)、各系(部),福屿校区管委会:
经学院办公会议同意,现将“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校历”予以印发,请照此执行。
附: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校历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印发 校历 通知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印发
榕黎院办[2015] 3 号
关于印发“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校历”的通知
各处(室)、各系(部),福屿校区管委会:
经学院办公会议同意,现将“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校历”予以印发,请照此执行。
附: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校历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印发 校历 通知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