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各处(室),福屿校区管委会:
根据闽教职改[2011] 5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学院将组织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凡符合申报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请按闽教职改[2011] 51号文件的附件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12月16日前交到人力资源管理处。
2、闽教职改[2011] 51号、闽教职改[1997]101号、闽教职改[2000]30号、闽教职改[1998]012号等四份文件电子稿在学院QQ群共享,请及时阅知。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处
二Ο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