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6年享受学院特殊津贴人员的公示
根据《关于申报2016年学院特殊津贴的通知》(榕黎院 [2016] 11 号)精神,经个人申报、部门推荐、人力资源管理处复核、学院青年教师成长基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推荐刘鹏等30人为我院2016年享受学院特殊津贴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5月27至6月3日。公示期内,若对以下人选有异议,请向人力资源管理处书面反映(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具体名单如下:
刘 鹏、戴晓英、周黎倩、王 晶、林功凤、洪启颖、林燕兰、魏欣、欧志亮、陈达、陈铭帅、王 婵、谢信永、王兴苹、张晓兰、兰维旺、王新华、陈 尧、钱 群、范燕华、曾建雄、林伟宏、杨贵兴、王成喜、樊 华、杨光舟、冯 飞、罗晋煌、钟春玉、孙丽平(以上排名不分顺序)。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青年教师成长基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