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高校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工作实际认真及时地做好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报送工作。年度报告应于10月31日前在学校网站首页或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并于11月15日前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版并电子版报送至我厅办公室备案。
各高校应高度重视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按时做好年度报告的公开和报送。我厅将于11月1日至15日对各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公布情况进行督察,并报教育部备案,督察情况将予以通报。
联系人:肖 文 联系电话:0591-870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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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