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教师系列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教授)有关条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8 点击数:3032 信息来源:学院办公室

 

关于修订教师系列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教授)

有关条件的通知

                                                      

                        榕黎院人【2016】13 

 

 

各处(室)、系(部),福屿校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做好优秀中青年教师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鼓励广大中青年教师立足本职、多出成果、多做贡献,结合我院

实际,经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委员会研究,现将《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榕黎院〔2013〕  21号)有关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副教授任职条件“科研教研工作”部分修订如下:

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以上,其中须在高等职业院校学报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2、主持或参与(前2名)完成设区市或厅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校级以上科学研究、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2项以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专(译)著8万字(不累计,下同)以上,或主编省级以上公开出版教材,其中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4、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排名前3名。

5、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的主要参加者1项以上(排名前3)。

6、美术、音乐艺术类教师,本人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画册1部(须16开本、作品在30幅以上),或本人(或作为首席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表演、创作、设计、创编等专业艺术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1项,或入围全国专业展演1项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个人独唱、独奏、作品音像制品专辑1部;或创作、设计的作品参加省级以上专业性展览或被省级专业机构收藏2件以上,或重大设计项目被采用、或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2件以上,或音乐作品在省级以上电视台、广播电台专题播放2件以上。

7、体育专业教师,本人或作为主教练所指导的学生在全国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以上比赛中获前八名1次;或在全国单项比赛、全国大学生单项比赛中获得前六名1次;或在福建省运动会、福建省大学生比赛中获得单项前三名、集体前六名1次;或省级以上体育成果奖1次。

8、担任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或省级精品课程主讲教师,或省级教学名师,或省级师德之星。

9、指导学生参加由国家教育部或省教育厅主办的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6-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