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黎院办[2012]2号
关于清明节放假调休的通知
各处(室)、各系(部),福屿校区管委会:
根据上级规定,现将清明节放假调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调休时间:4月2日(星期一)至4日(星期三,清明节)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4月2日(星期一)、4月3日 (星期二)。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课)。
2、做好节假值班。值班人员要加强校园巡查,做好值班记录,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带班领导。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二Ο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清明节 放假 通知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2年3月22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