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2014〕16号——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离校前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0 点击数:3293 信息来源:学工处

 

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离校前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福屿校区管委会:

2014届毕业生返校在即,为了做好2014届毕业生安全教育和文明离校工作,切实保障毕业生离校前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以往工作实际,现将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提前部署。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前工作,根据学院毕业生返校日程安排,认真做好本系毕业生返校工作安排;各系要建立以毕业班辅导员为主,非毕业班辅导员、学生干部为辅的工作队伍,共同做好毕业生返校有关工作;毕业班辅导员要提前做好学生返校准备工作,详细了解离校办事流程,合理安排学生各项任务,开好毕业生返校动员大会。

二、广泛谈心,关怀到位,预防为主。毕业生返校后,毕业班辅导员要调动学生骨干力量,尽可能地开展座谈会、主题班会、个别谈心等活动,通过与每位毕业生个别谈话,通过电话、短信、微博、飞信等网络平台,关注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及时疏导消极情绪,同时,要加强对毕业生中的困难学生、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及其他特殊学生的谈心、沟通、引导工作,认真做好毕业生的思想工作;要对分管的每个班级的每个学生去向掌握清楚,并做好登记;要密切配合总务处(宿管组)做好毕业生宿舍管理及退宿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要常下宿舍了解情况,严禁学生单独入住宿舍,接到学生出现异常情况信息后,应在第一时间向本系()领导报告。

三、加强教育,措施到位,确保稳定。各系要切实加强对毕业生的管理工作,严格管理措施,把校园安全稳定、毕业生文明离校作为一项首要任务来抓。一要开展班会加强对毕业生的校规校纪教育,通过宣讲校规校纪和历年毕业生离校前违纪处分案例等方式,引导毕业生站好最后一班岗,并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来,不晚归、不异性同住、不酗酒打架,严重违反校规校纪。二要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通过主题班会、谢师会、义务劳动,向低年级同学或贫困学生捐赠书籍等活动,为身边的师生做一件好事,为母校献一份爱心,培养毕业生与母校的情感,号召毕业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到“三个留下”,即“为母校留下完美印象、为低年级同学留下学习榜样、为自己留下美好回忆”,不聚众喧闹、不起哄、不乱贴乱写等,以文明的行为和方式告别母校。党员和学生干部在文明离校活动中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带头保持学校良好秩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四、提升服务,精讲政策,引导就业。各系(部)要针对本系学生特点,结合贯彻中央16号文件,通过就业教育,引导毕业生认清形势,树立“大学生是社会普通劳动者”的观念,积极投身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通过毕业教育,包括严格实施毕业教育的每一个程序,让毕业生接受一次难忘的世界观、人生观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的价值观、“立足西部、面向基层”的择业观、“岗位成才、爱岗敬业”的成才观,保证毕业生离校前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严格把关,防卫到位,安全活动。要加强对毕业生各项集体活动的领导和管理。凡组织毕业生义务劳动、公益活动、各种座谈会、班会、毕业晚会等活动一定要经系(部)审批,并加强安全教育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万无一失;原则上不组织、不安排毕业生聚餐,特别是校外聚餐。毕业生自行到校外就餐要适量,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防止传染性疾病;外出要关好门窗,检查隐患,防止失火、失窃;离校到工作单位报到途中要切实注意安全,不搭乘货车或无证驾驶车辆等。毕业生举办各种活动,不得影响在校生的正常教学、实践及学生活动秩序。

六、各系(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毕业鉴定工作。对于在校期间受违纪处分的学生,各系(部)应对其受处分以来的认识、表现等情况做出书面鉴定。对于受到学院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应告知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系(部)讨论研究后,及时上报学院讨论撤销。

七、做好毕业生材料整理和归档工作。各系要按照就业办的工作要求,由毕业班级辅导员亲自办理,准确、及时、有序地将有关材料归档,避免差错和遗漏。各系办公室负责人要直接指导和监督毕业班辅导员做好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

八、因参加各种考试需延长住宿时间的个别毕业生,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延长留校住宿审批表》(见附件),经系部审核后,于611日前统一报学工处审批。学工处审批后,毕业班辅导员将《延长留校住宿审批表》原件留学工处存档,同时将《延长留校住宿审批表》复印2份,一份交至宿管组,一份交系部(辅导员)留档。延长留宿学生应搬入学院统一安排的宿舍,并严格遵守学院各项管理制度,否则,将取消其延长留校资格,毕业班辅导员要做好跟踪管理工作,直至学生离校。对于未经审批擅自延长留宿的学生,辅导员要及时将其劝离学校,实在无法劝离的,要及时上报系部和学工处。

附件:2014届毕业生延长留校住宿审批表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