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校园广场舞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院“四委一站”,各系学生会:
为了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创建校园文化活动精品,现将《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校园广场舞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校园广场舞实施方案
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4年5月15日
三、责任分工
1、各系团总支、学生会
主要职责:
(1)组织本系学生参加校园广场舞启动仪式与颁奖仪式;
(2)组织好本系校园广场舞社团活动日的活动;
(3)做好本系学生校园广场舞的培训和普及工作。
2、院“四委一站”
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校园广场舞启动仪式、颁奖仪式以及社团活动日活动的组织工作;
(2)院学生会负责校园广场舞音响设备准备与调适、音乐控制、日常登记等工作;
(3)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校园广场舞常规活动领舞,以及新舞蹈的编排及推广。
四、有关要求
1、校园广场舞是学院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责任单位应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常规训练,注重活动创新,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争取把校园广场舞办成学院校园文化活动的品牌项目。
2、辅导员原则上都要出席全校(或所在系部)校园广场舞社团活动日活动,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席者应事先请假。
3、因天气或其他原因不能如期举办社团活动日活动的,当周活动自动顺延至翌周同一时间,剩余安排则自动顺延。若翌周仍然不能正常举办,则由下一个责任单位承接。
4、校园广场舞社团活动日活动无法正常举行时,当次负责人应提前30分钟通知院学生会文艺部负责人。
5、校园广场舞每学期评选一次“优秀组织单位”和“领舞之星”,颁发奖状和奖品,具体评选办法由院学生会文艺部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