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2014〕13号——关于印发《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校园广场舞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4 点击数:3205 信息来源:团委

 

关于印发《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校园广场舞实施方案》的通知

 

团总支,院“四委一站”,各系学生会

    为了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创建校园文化活动精品,现将《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校园广场舞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校园广场舞实施方案

 

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4515

、责任分工

1、各系团总支、学生会

主要职责:

(1)组织本系学生参加校园广场舞启动仪式与颁奖仪式

(2)组织好本系校园广场舞社团活动日的活动;

(3)做好本系学生校园广场舞的培训和普及工作。

2、院“四委一站”

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校园广场舞启动仪式、颁奖仪式以及社团活动日活动的组织工作;

(2)院学生会负责校园广场舞音响设备准备与调适、音乐控制、日常登记等工作;

(3)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校园广场舞常规活动领舞,以及新舞蹈的编排及推广。

、有关要求

1、校园广场舞是学院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责任单位应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常规训练,注重活动创新,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争取把校园广场舞办成学院校园文化活动的品牌项目。

2、辅导员原则上都要出席全校(或所在系部)校园广场舞社团活动日活动,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席者应事先请假。

3天气或其他原因不能如期举办社团活动日活动的,当周活动自动顺延至翌周同一时间,剩余安排则自动顺延。若翌周仍然不能正常举办,则由下一个责任单位承接

4校园广场舞社团活动日活动无法正常举行时,当次负责人应提前30分钟通知院学生会文艺部负责人

5校园广场舞每学期评选一次“优秀组织单位”和“领舞之星”,颁发奖状和奖品,具体评选办法由院学生会文艺部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