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第二批“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03 点击数:5551 信息来源:学工处

 

各系团总支、教工团支部: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积极向党组织输送优秀的青年人才,及时把大学生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按照院党委的工作部署和《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细则》(榕黎院团字〔2004007)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0年第二批(总第十三批)“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现将本次推优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
2010115日(星期五)1114日(星期日)
二、推优对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组织关系在我院并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我院团员学生和老师。
三、推优人数:
2009级每班按支部团员数的3%推荐;教工团支部按支部团员数的3%推荐;2010级每班按支部团员数的2%推荐;院团委、学生会、自律会推荐2人。
四、推优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
2、坚持按照推荐条件和推选流程,认真、负责地做好推优工作。
3、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的、全面发展的综合型人才。
4、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5、学生干部和学习突出,为学院的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优秀团员可予以优先考虑。
五、推优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了解党的基本知识,积极靠拢党组织。
2、好的道德修养、良好的文明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为广大同学所信任和拥护。
3、带头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创新精神和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够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共同进步。
4、勤奋学习,成绩良好,上学期无不及格必修课科目,开学以来无挂科科目(补考未通过)。
5、递交入党申请书,遵纪守法,过去一年内未受学院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6、能够按照《团章》的有关要求积极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关心集体,在工作、学习、活动中积极表现。努力学习,态度端正,上学期无不及格课程。
六、推优流程:
1、推优前教育。各团支部认真学习《关于开展2010年第二次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向团支部内所有团员青年传达文件精神。鼓励符合条件的团员青年自我推荐。
2、各团支部召开推优小组会议。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党员(含预备党员)、团支书、宣传委员、班长、和普通同学代表(经全班同学投票选举产生,名额可在1—3名中调整,确保推优小组总人数为奇数)组成,由团支书任推优小组组长;若推优小组中成员本次成为被推荐对象,则本次推优小组讨论时应予以回避,并在其他普通同学中经全班投票选举递补进推优小组。推优小组根据推荐条件,审核自荐同学,对不符合条件的团员应予以淘汰。
3、召开团员大会。各团支部召开团支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团员出席方有效),由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委员介绍符合条件团员的情况,各推荐候选人发言,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团支部推选并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推荐人员需经出席团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4、团支部将拟推荐人员名单,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老师、同学们意见。
5、团支部将拟推荐人员名单报系团总支审核并公示(三天)。
6、团支部书记指导被推荐人填写《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登记表》、《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7、各系团总支于1115日(周一)前将“推优入党”名单及材料报院团委审核备案。
8、院团委向党组织推荐。

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