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4-2015学年度学院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4 点击数:5555 信息来源:学工处

关于评选表彰2014-2015学年度学院先进班集体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系(部),有关处室,福屿校区管委会:

一年来,我院努力践行“黎明模式”,一手抓爱的教育,一手抓实践教学,广大师生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团结一心,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涌现出一批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鼓励全院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立志成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5年度学院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2013级、2014级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牵头,教务处、学工处、财务室、系部等工作部门共同参与的评选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员如下:

组  长:杨光舟

副组长:周建鹰

成  员:刘  鹏、郑  禾、翁秀榕、黄钦煊、张业圳、王作

        王莉丽、冯  飞 

下设办公室:

主  任:刘  鹏(兼)

成  员:陈伟伟、陈  达、陈铭帅、林鸿燕、郑爱清、王兴苹、

        王瀚程

评选推荐具体工作由院学工处组织实施。

三、评选标准

(一)先进班集体

1、班级正气高,民主管理健全

班级同学积极上进,申请入党人数、入党积极分子人数和党员(含预备党员)人数比例高;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团课、班会活动,效果明显;在综合考评、奖助学金评定等各类评选以及班级经费的收支与管理过程中,认真细致,无失误,且公平、公正、公开,同学无异议。

2、班级学风好,职业技能突出

班级学习氛围浓厚,考纪严明,班级出勤高,课堂表现优异,教师普遍反映良好;外语、计算机以及各种等级考试通过率高,居同年级前列;本学年考试不及格率低于5%(即用不及格总人次除以班级总人数)。

3、班级勇争先,集体荣誉感强

安全方面,班级教育力度大,措施到位,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纪律方面,同学自觉性强,多次受到学院通报表扬;卫生方面,同学积极配合,在教室、宿舍卫生评比中名列前茅;活动方面,班级同学积极参加院、系集体活动或竞赛,曾获得一项(含一项)以上团体荣誉。

4、综合素质高,总体成绩优异

班级同学在院级或院级以上科技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和职业技能等比赛中获奖人数(次)多,成果突出;全班同学坚持体育锻炼,体育测试达标率达100%。

5、干部作风正,旗帜作用明显

班级两委坚强有力,团结协作,能积极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和服务工作,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全体同学拥护,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各项工作中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班级活动,在学校和社会上产生积极的影响。

6、有下列情况者,取消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

(1)班级同学受到院、系纪律处分达2人次(含)以上。

(2)班级同学在学校课堂纪律抽查中,迟到、早退、旷课人数多。

(3)班级同学所在宿舍因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而受到通报批评。

(4)班级责任教室卫生差,多次被学院通报批评。

(5)班级同学宿舍内务差,多次被学院、系部通报批评。

(二)三好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上课出勤好,课堂纪律好,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技能突出,综合素质良好,本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位列本级全体学生的前15%获得过院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3、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或参加义务性、公益性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受到师生的好评。

4、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文体活动,认真参加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集体荣誉感强。

5、坚持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体育锻炼标准。

6、有下列情况者,取消三好学生的评选资格。

(1)在综合素质考评、评优、各种形式的考试、申报奖助学金中违反诚信原则、弄虚作假,为自己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者。

(2)受过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未解除者。

(3)在宿舍管理纪律检查中有违规记录者(如使用违规电器、晚归、迟熄灯等)。

(4)本学年有课程不合格者(不含选修课)。

(三)优秀学生干部

1、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带头践行《大学生文明公约》,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稳定学校大局积极开展工作。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担任学生干部一个学期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突出优异,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在各类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

3、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勤奋好学,学习成绩良好本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位列本级前40%曾获院单项及以上奖学金。

4、严以律己,以身作则,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受到师生的好评,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5、有下列情况者,取消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资格。

(1)在综合素质考评、评优、各种形式的考试、申报奖助学金中违反诚信原则、弄虚作假,为自己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者。

(2)在所属部门学期学生干部考核中成绩为良好以下者。

3)受过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未解除者。

4)在宿舍管理纪律检查中有违规记录者(如使用违规电器、晚归、迟熄灯等)。

5)本学年有课程不合格者(不含选修课)。

注:在本学年有其他特别突出表现的个别学生干部,经学院审核,可以授予“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四、评选办法

1、认真学习,加强组织。各系应成立系部评选推荐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评选推荐实施办法,召开本系辅导员、主要学生干部会议,部署评选推荐工作。

2、“先进班集体”由符合条件的班级向辅导员提出申请,经系部评选领导小组评审后产生候选集体,报学院评选领导小组审定。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审核、系部评选领导小组评审后,报学院评选领导小组审定。

4、院“四委一站”评选推荐不占班级名额,由学生干部本人直接向所属组织提出申请,经组织民主推荐、辅导员审核、院团委联席会议评审后,报学院评选领导小组审定。

5、学生本人若同时符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条件,可同时参选,但同一个人只能获得其中一项荣誉,不可兼得。

6、本次评选应坚持宁缺毋滥、好中选优的原则,各类评优名额可在系内统筹协调。

五、名额分配:见附件1。

六、相关要求

1、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在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过程中,注意加强对青年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帮助广大青年树立争先创优意识,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积极发挥模范表率作用。

2材料格式要求:(1)其中汇总表以Excel格式,申请表、材料均用word文档,每个word文档只存放一个申请表及材料,以“学生姓名”命名;(2)事迹材料正文请用第三人称书写,字数在800字以上,仿宋小四字体,行间距22磅,以“学生姓名+事迹”命名;(3)请按表格中规定格式填写,不得改动表格格式,格式不合格的申请将作废;(4)“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及事迹材料电子版应分文件夹存放。

3、各系应于2015519前将推荐表、汇总表(见附件2、3、4)及事迹材料汇总后以电子版、纸质稿两种形式报院学工处,联系人:王瀚程,逾期不候。

 

附件:

1、2014—2015年度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2014—2015年度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3、2014—2015年度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4、2014—2015年度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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