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审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2 点击数:4541 信息来源:资助中心

各系(部)、有关处室:

根据《福建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试行办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通知》(闽教学〔2020〕50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学院将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范超峰

副组长:王新华

成  员:翁秀榕、邱娇玲、陈伟伟、王作郑  禾、赵雅晶

曾建雄、钟春玉、薛伟强

下设办公室(评审委员会):

主  任:陈伟伟(兼)

成  员:郑爱清、林鸿燕、毛永千、孙丽平、罗钰堂、吴映华、

林瑾楠、 陈  灵、刘锦源、陈福超(学生代表)

评选委员会挂靠学工处,具体负责评选推荐工作。各系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

二、评选对象:2018级、2019级学生

三、资助名额及标准

省教育厅下达我院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4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指标88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名额分配见附表1

四、评审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努力践行爱的教育,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讲文明懂礼貌,品行端正,未受到通报批评或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4、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须位于前1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任务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各系在以上条件基础上,可结合本系实际拟定各自评选标准,报学工处审核后执行,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品学兼优的学生身上。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努力践行爱的教育,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讲文明懂礼貌,品行端正,未受到通报批评或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3、家庭经济困难(以录入贫困生信息库为准),生活俭朴,励志向上;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5、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如其中一项排名未进入前40%,但均在60%以内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任务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各系可在以上条件基础上,结合本系实际拟定评选标准,报学工处审核后执行。

五、评审工作程序

(一)评选方法:采取个人申请、民主推荐、组织审定相结合的方法。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流程及安排:

1.宣传动员

105日前,各系、班组建评选工作团队,并组织学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

2.个人申请

106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

3.班级评审

108日,各班级评选小组对照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以及申请人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充分讨论,班委会和辅导员共同研究确定拟建议名单,并在班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系评选工作小组审核;

4.系部评审

1014日前,各系评选工作小组确定建议名单,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福建助学APP”,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辅导员审核权限范围内学生提交的国奖、国励申请审批表,审批通过时,需填写“推荐理由”,系部通过“福建助学APP”公告功能,在全系范围内进行公示,系部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推荐理由并打印拟推荐学生申请表(如果跳过此步骤,之后就不能进行打印操作),并报学院评选委员会审核;

5.学院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

1015日前,学院评选委员会审核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报送的学生申请材料是否准确,确定国奖、国励初审名单,报学院评选领导小组审定;

6.学院评选领导小组审定

1016日前,学院召开评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国奖、国励候选人,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7.上报材料

1024日前,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国奖、国励获奖者候选人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三)注意事项

1.根据闽教财〔2007〕70、71号文件规定,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生不可兼得。

2.不得变相提高或降低国家规定的奖学金标准,严禁以一个人申报、获准后又让几个学生分享的错误做法。

六、有关要求及说明

1.各系要严格执行民主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产生。已被推荐出的候选人,要在系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大家监督。凡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按民主程序进行的,将予以取消评选资格,因此取消的名额,不予替补。

2.请各推荐部门于1016日下午下班前将以下材料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报送学院评选委员会,清单如下:(1)成立小组、公示材料等其他文件;(2)国家奖学金推荐对象的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第三人称);(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材料(见附表245);逾期不予受理。1016日上午下班前通过“福建助学APP 打印拟推荐学生申请表,将申请表及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对象的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第三人称)报送学院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3、填写及报送要求:

1)以系为单位上报材料,所有电子档材料压缩为.rar.zip文件格式,压缩后文件名命名为“XX系国奖国励上报材料”。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word格式),纸质档材料中学生签名(10月6日)、推荐理由(10月8日)、院(系)意见栏及签名之处(10月14日),必须由相关负责人亲手签写。其他内容使用电脑录入。申请审批表以单个学生为单位,保存为单个word文档,文档命名为“学生姓名”。奖学金候选人申请审批表、初审表、主要事迹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命名为“XX系国家/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材料”。

3)主要事迹电子版以单个学生为单位,将事迹材料保存为单个word文档,文档命名为“姓名+主要事迹”如“张三主要事迹”。

4)打印说明:《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正反双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不得更改格式。每人一份一页,一式两份。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学院评选委员会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诉举报联系人:陈灵,电话号码:0591-22818727,电子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