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7 点击数:1210 信息来源:就业办

各系(部)、产业学院: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2〕150号)精神,为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现就做好我校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3届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内的以下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四)脱贫户家庭毕业生;

(五)特困人员毕业生。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程序

(一)毕业生个人申请(9月8日至10月10日)

我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9月8日8:00至10月10日17:00,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从个人办事大厅进入“服务平台”,认真阅读“个人注册事项说明”注册后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操作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

申请步骤:

1.点击“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2.点击“申请”,填写申请材料,点击“保存”;

3.申报类别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和特困人员毕业生的省内生源毕业生,公共服务网将通过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系统校验通过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4.申报类别为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由各院校依托本校资助中心数据进行比对审核,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若院校比对无结果可再上传佐证材料),以上经系统校验不通过的毕业生,可点击“上传资料”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由院校和人社部门审核;

5.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申请(申请审核流程详见附件2)。

佐证材料具体如下: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上传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确认告知书》)或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2.残疾毕业生。上传本人《残疾人证》或所在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3.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上传本人本学历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贷款经办银行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4.脱贫户家庭毕业生。上传本人家庭《扶贫手册》(需加盖公章)或所在乡镇(街道)及以上认定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5.特困人员毕业生。上传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6.求职补贴拨付帐户的银行卡户名应为申请者本人,银行卡开户行要求为“泉州银行”账户。

如毕业生上传材料不清、不全,院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公共服务网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无法受理。

四、院校、人社部门审核(10月底前)

1.院校初审

毕业生申请时限内,各系经办人需同步登录公共服务网“申请审核”模块,于10月20日前完成初审后通过公共服务网提交。审核内容主要有:

1)学历审核:申请人员是否属于毕业学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

2)困难情况比对:对申请类别为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信息,依托本校资助中心数据库进行比对审核,审核毕业生是否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并出具比对结果。

3)困难情况审核:对系统校验不通过、院校资助中心无比对结果但认为自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上传的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真实、合规、完整。

2.人社部门复核

各设区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登录公共服务网将于10月底完成辖区内各院校毕业生申请材料复核工作。如毕业生上传材料不清、不全,无法有效核实的,会及时网上退回院校通知毕业生重新上传佐证材料。

五、公示、汇总上报及资金拨付(11月底前)

按照设区市人社局复核结果,我校将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在本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要求,规范公开内容,对涉及毕业生个人隐私敏感信息,原则上不予公开。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正式公函书面上报设区市人社局。

各设区市人社局汇总辖区院校上报材料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核准,我校会在收到拨付资金后一周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人,并将拨付情况及时反馈人社部门。

六、工作要求

请各系根据文件要求通过班级QQ群、微信群、电话等渠道,向2023届毕业生传达相关信息,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工作。

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学校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残联部门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联系人:黄 健,联系电话:0591-22818727 

 

附件:1.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操作注意事项

2.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审核流程图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