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发布时间:2016-12-23 点击数:2310

为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做好学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范围  

1、有可能影响校园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

2、有可能引发影响校园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

3、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苗头、隐患; 

4、师生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相关问题。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原则

1、及时介入。对学生之间即将发生或已经产生的矛盾纠纷,辅导员要尽早介入,及时干预,预防矛盾进一步发展激化。

2、深度调解。辅导员要认真听取矛盾双方的意见,深入调查产生矛盾纠纷的根源,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化解矛盾。    

三、建立台账

对每一件矛盾纠纷,各系应做到“一事一案”,及时填写《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记录表》(见附表),建立台账,并及时上报学工处。         

四、工作协调    

1、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按照“归口处置”的原则,落实到有关系部和责任人,做到定责任人、定处置措施、定处置期限,及时跟进,积极协调,有效化解。对于本系部解决不了的,由学院协调有关系部限期解决。   

2、对学生反映强烈、处置难度大、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应及时上报学工处。    

3、问题已经解决的要及时销账留档,到期未能解决的要跟踪督办。

附表: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记录表

 

排查调处时间


排查调处人员


记录员


 

 

 

 

系别

班级

 

性别

年龄

是否事件主要责任人





































主要事由


事件概述


排查调处的意见建议及结果


 

备注












 填表人:(手写)                              审核人:(手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