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做好学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范围
1、有可能影响校园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
2、有可能引发影响校园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
3、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苗头、隐患;
4、师生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相关问题。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原则
1、及时介入。对学生之间即将发生或已经产生的矛盾纠纷,辅导员要尽早介入,及时干预,预防矛盾进一步发展激化。
2、深度调解。辅导员要认真听取矛盾双方的意见,深入调查产生矛盾纠纷的根源,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化解矛盾。
三、建立台账
对每一件矛盾纠纷,各系应做到“一事一案”,及时填写《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记录表》(见附表),建立台账,并及时上报学工处。
四、工作协调
1、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按照“归口处置”的原则,落实到有关系部和责任人,做到定责任人、定处置措施、定处置期限,及时跟进,积极协调,有效化解。对于本系部解决不了的,由学院协调有关系部限期解决。
2、对学生反映强烈、处置难度大、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应及时上报学工处。
3、问题已经解决的要及时销账留档,到期未能解决的要跟踪督办。
附表: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记录表
排查调处时间 | 排查调处人员 | 记录员 | |||||||
当
事
人 | 系别 | 班级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是否事件主要责任人 | |||
主要事由 | |||||||||
事件概述 | |||||||||
排查调处的意见建议及结果 | |||||||||
备注 | |||||||||
填表人:(手写) 审核人:(手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