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

发布时间:2013-04-13 点击数:7884 信息来源:学工处

 

以下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抢救除外);

2、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

3、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违规违法等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

4、因自伤、自残、酗酒、戒毒、性传播疾病等进行治疗的费用;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费用;

6、未经批准擅自转外就医的医疗费用;

7、已由其它险种、商业保险、第三方责任人等支付的费用;

8、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