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福建省消委会共同举办2011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1-03-14 点击数:5195 信息来源:院团委

 

   

     2011年3月15日下午,由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与我院共同主办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律知识校园宣传活动在地球村校区隆重举行。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林江敏秘书长和王月琴副秘书长、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执行董事长王苏华、院长陈诗诠、党委书记王晓蓉巡视了活动现场。
    此次校园宣传活动共开展了消费维权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消费维权知识竞赛、法律知识灯谜竞猜、签名活动、校园维权意见征集、法律知识手册发放和消费维权图片展等7项活动,近2000名学生参加活动:法律知识“灯谜竞猜”活动现场热火朝天,同学们争先恐后竞相抢答;消费维权知识竞赛考场紧张有序,同学们聚精会神挥笔作答;食品安全讲座专场座无虚席,老师精彩讲解,学生们认真聆听;签名活动区人头攒动,同学们郑重写下消费维权承诺,表示要以实际行动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消费维权图片展示区气氛热烈,同学们细致观看,积极咨询……。
    院团委作为本次活动的承办方,团委书记杨光舟老师表示,本次活动旨在提高学校师生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及“服务社会”的服务意识,建立消费维权观念,提高学生社会生存能力,真正做到依法消费。同时,通过本次活动,学生增强了自觉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以校园的文明、诚信、和谐为切入点,为更好地推动和谐社会、诚信社会的建设贡献了一份菲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