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力践行 志愿有我|“劳动先进集体”“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表彰大会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22-12-15 点击数:775 信息来源:学工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肯定我校广大青年志愿者为我校志愿服务工作所作出的积极贡献,鼓励青年志愿者在今后继续践行志愿服务精神,推动我校志愿服务事业再上新台阶,12月5日下午,学工处于学术报告厅开展了表彰大会,对全院“劳动先进集体”、“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和“优秀青年志愿者”进行表彰。莅临本次表彰大会的嘉宾有:学院董事长王苏华,院长范超峰、院党委书记廖诗忠,院领导魏洪、王新华、刘鹏、肖熙、陈玉池,各处系负责人、系党团(总)支部书记、学工处干部、全体辅导员以及学生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

表彰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

 

        在主持人的带领下让我们观赏了一段记录着每个受表彰部门鞠躬尽瘁的影集。他们利用课余时间,不辞辛苦,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带头践行着“爱的教育”,他们的行为和精神值得我们尊敬,更值得我们去学习和传承。

        学工处处长陈伟伟宣读了《关于表彰2021-2022学年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劳动先进集体”“优秀志愿者标兵”和“优秀青年志愿者”的决定》。授予6个班级的“劳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和48名同学“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荣誉称号及71名“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

院领导依次为获奖代表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志愿者标兵代表白炎坤同学带领全体同学宣誓

        学工处聂计闽老师上台发言,她总结了五部辛勤劳动的付出和勤勤恳恳的精神。她指出自律会劳动部、保卫部、楼管委员会、自律督导部和爱心家教团队他们兢兢业业,脚踏实地,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怕苦,不怕累,服务广大同学,维护每一位学生的利益,是遵纪守法的标兵,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她希望全体同学向他们学习。

         学院董事长王苏华女士肯定了近年来我校志愿服务工作取得的成绩,再次强调了学院“爱的教育”育人理念。她期望有更多的青年志愿者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弘扬“立德、行善、大爱”的精神,在帮助他人的同时收获自我成长!

活动在合唱校歌《爱在黎明》中结束

        接下来,黎明学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美丽黎明”添砖加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