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作息时间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福屿校区管委会:
经学院领导同意,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作息时间安排如下:
一、上、下课时间
上午: 第一节课 08:20-09:05
第二节课 09:15-10:00
第三节课 10:10-10:55
第四节课 11:05-11:50
下午: 第五节课 14:00-14:45
第六节课 14:50-15:35
第七节课 15:40-16:25
第八节课 16:30-17:15
晚上: 第九节课 18:30-19:15
第十节课 19:25-20:10
第十一节课 20:20-21:05
二、校车行车时间
上午: 福屿校区发车时间: 7:10
中午: 地球村校区发车时间:12:05;福屿校区发车时间:13:00
傍晚: 地球村校区发车时间: 16:35
本通知于9月8日起执行。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办公室
2015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