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指导老师是学生进行实验、实训活动过程中保证实践教学活动正常进行和安全防护的第一责任人。
1、指导老师应认真制定实验、实训计划,经教研室主任、系负责人批准后按计划认真执行。指导老师可根据需要提出须添置设备仪器、易耗物品采购计划,提早报教务处审批,由学院统一购买。
2、指导老师应积极配合实验室管理人员认真做好每次实验前的准备工作,认真检查每一套仪器设备、实验器材的完好状况,确保实验、实训的顺利进行,避免实验、实训过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
3、学生在操作过程中,指导老师应认真进行巡视,察看学生的实验情况,给予适当的指导。指导老师要负责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及时制止学生进行与实验教学无关的活动,并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如对违纪行为视而不管将追究指导老师的责任。
4、实验过程中如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迅速采取措施,关闭设备、电源。并查明原因。如故障,系指导老师处理能力范围内的,允许指导老师现场处理修复;如故障原因不明,或故障较为重大,指导老师无能力修复的,应及时记录情况,不得擅自修复,以免扩大故障,造成更大的损失,并及时在《实验、实训仪器使用情况登记表》中,记录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和修复的情况。
5、实验、实训过程中如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指导老师应保持冷静,迅速采取措施,关闭设备、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同时应迅即向系负责人、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院领导报告情况。并在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现场处置。若事态严重,应迅速组织学生撤离现场。
6、学生实验、实训结束后,指导老师应认真检查学生的实验、实训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应督促其重新进行实验(或实训)。实验、实验结束,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实验器材的完好情况,并督促学生关闭仪器设备和电源,并将仪器设备和器材整理复原。
7、每一场实验、实训结束后,指导老师都认真填写《实验仪器使用情况登记表》。
8、指导老师要加强防盗防火意识,切实保护仪器设备的安全,发现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每次实验、实训指导老师应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离开前应切断总电源,关闭所有窗户,锁好门,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指导老师不得擅自将实验室的钥匙交给学生保管,否则由此引起的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以及安全事故均由该指导老师负完全责任。
9、每学期指导老师均要提交实验、实训工作总结报告。
10、指导老师有责任督促学生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实验结束,要督促学生清理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垃圾,并清理出实验室。要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卫生扫除。保证实验室内环境干净、整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