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根据我院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为提高外语系专业教师“双师”素质,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双师型”教学团队,现要求教师利用暑期时间在企业挂职锻炼。具体要求如下:
1. 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2周。
2. 认真填写《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计划》《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任务书》,并在5月前报备系部。
3. 企业实践的专业教师应按照《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手册》(附件3)要求如实记载实习内容并完成一篇字数不少于2500字的实践报告,实践结束一周内上交系部,作为教师企业实践考核依据。
4.专业教师企业实践结束后,应在系部总结会议上汇报成果,交流心得,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企业实践活动。
5.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情况,计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个人年度考核及晋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6. 报名企业挂职锻炼教师相关待遇参照榕黎院【2014-14】号文件执行。
二○一四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