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阅览室管理规则

发布时间:2013-12-17 点击数:5542 信息来源:图书馆



1、8:30-21:00为阅览室开放时间。

2、禁止穿拖鞋、背心等衣冠不整者进入阅览室,仪表端庄,衣容整洁,共同塑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3、自觉维护肃静的阅览自习环境,请主动关闭手机铃声,禁止大声喧哗、播放音乐、嬉戏等。

4、自觉维护室内整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吸烟,乱仍纸屑;自觉将草稿纸、饮料瓶子等带至门口的垃圾桶内,保护阅览室的环境卫生。

5、严禁带口香糖等零食入室。

6、爱护室内一切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挪动室内桌椅等公共设施;禁止在桌椅上涂写刻画,有违背者按相关规定处罚。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室;严禁室内明火。

8、自觉遵守公共道德,不得抢占座位。

9、不得关闭阅览室大门,影响其他读者到室阅览自习。

10、自觉服从阅览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共同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做一个文明读者。

 

本条例解释权归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院图书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