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黎院教 [2014] 11 号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4〕36号)精神,各单位主要围绕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目标,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工作,建立校级教改项目库。今后,拟从中遴选推荐申报省级教改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级别
校级教改项目。
二、立项数量
立项建设校级教改项目5-7个。
三、申报范围
在编在岗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报校级教改项目。已列为校级及以上立项或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没有重大创新的不得再申报校级。本次立项的教改项目原则上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建设内容
申报项目应围绕建设的要求,针对当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深入开展研究与实践。为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教改项目原则上应以具体学科专业为依托,主要包括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调整优化课程体系、加强优质教材建设、改革教学方法手段、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强化创新创业教育、推进教学资源共享、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以及为推进学校教学改革与发展需要设立的其他项目等(具体立项指南见附件1)。
五、申报要求
(一)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申报校级教改项目数不超过3项
(二)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领衔申报,每个项目负责人限1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与2项教改项目,成员不超过6人(含负责人)。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一线教师倾斜。
六、评审程序
(一)系部组织申报;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
(三)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终审确定立项项目。
七、其他事项
(一)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二)校级教改项目每项资助 元,推荐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的每项资助 元。省教育厅将设立绩效奖励专项经费,对取得重大进展、成效明显的省级教改项目予以奖补。省级教改项目将全部列为省教育科研(社科类)A类项目。
八、材料要求
(一)申报校级、省级教改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任务书》、《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简明表》和《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应排序)》(见附件2、3、4)。
(二)以上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汇总后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邮件名为单位+申请人),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22818169。
附件:1、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计划、指南
2、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项目建设任务书
3、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简明表
4、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