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17-10-14 点击数:3522 信息来源:烹饪系

 

 

关于举办第十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学生会:

    为丰富我院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努力营造活跃、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展示我院学生积极向上的健康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我院第十二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与声俱来 生而不凡

二、活动时间:2017年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

三、参赛对象:全体学生

四、主办单位: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承办单位:商务系团总支、学生会

五、参赛要求:参赛者可以个人或组合(限5人以内)的形式参赛,自选思想内容健康、格调高雅、能体现当代大学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的歌曲参加比赛。

六、比赛形式:以演唱为主,个人才艺展示为辅,要求唱法不限,鼓励演唱原创歌曲或演唱过程有伴舞、乐器伴奏等表演形式。

七、报名方式(可选择以下任意方式报名参赛):

1、设点报名:可直接在宿舍楼大厅本系十佳海选报名处报名(设点时间为一天)。

2、短信报名:可将本人姓名、系部、班级、参赛曲目、原唱歌手等信息发送至本系学生会文艺部负责人手机号码报名。

3、班级报名:可于1015日前直接到本班文艺委员处报名,各班文艺委员汇总后报系学生会文艺部。

4、现场报名:可直接在本系海选赛现场向系学生会文艺部报名(需自行提供伴奏)。

八、赛程安排:本届大赛分为海选、初赛、复赛、总决赛四个阶段。

(一)海选

1、以系为单位组织开展本届十佳歌手大赛海选赛,由各系学生会文艺部负责组织,比赛时间、地点及形式自拟。

2、进入初赛名额分配:各系分别选拔5—15名选手进入学院初赛。

3、上交名单时间及方式:请各系于1017日前上交《初赛参赛选手汇总表》(见附件1)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商务系学生会大赛项目负责人张达鹏,联系电话:13110879706,电子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二)初赛

1、组织单位:商务系学生会(其他系学生会文艺部协助)

2、时间:20171019日(初定)

3、地点:阶梯教室

4、比赛内容及形式:选手分别演唱自选曲目(可与海选赛相同,时间≤2分钟,原则上要求演唱完整,评委可依据实际情况中断演唱)。

5、总分排名前30的选手进入复赛。

(三)复赛

1、组织单位:商务系学生会(其他系学生会文艺部协助)

2、时间:20171024日(初定)

3、地点:学生活动中心(初定)

4、比赛形式及要求:

(1)进入复赛的30名选手按照初赛名次两人分为一组,第一名与第三十名一组,第二名与第二十九名一组……依次类推每组选手进行内部PK对决。每位选手可自选曲目(时间≤4分钟)。

2)选手需在赛前规定时间上报曲目名称及上交伴奏带,由组织单位审核。

(3)此环节由评委根据各项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4)每组选手进行PK对决后,优胜者晋级总决赛。

(四)总决赛

1、组织单位:商务系学生会(其他系学生会协助)

2、时间:2017112日(初定)

3、地点:彩虹楼(初定)

4、比赛形式及要求(分为两个环节):

(1)第一轮:个人展示

选手自选一首歌曲进行演唱(不可与初赛、复赛相同,时间≤4分钟,原则上要求演唱完整,评委可依据实际情况中断演唱)。所选歌曲要求内容健康,能体现当代大学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的。

选手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曲目及伴奏音乐,供组织单位审核。

此环节评委根据各项评分标准给每位选手打分。根据第一环节的成绩,排名第1-10名的选手直接获得“第十二届校园十佳歌手”称号;其他4名选手直接获得“第十二届校园优秀歌手”称号。

(2)第二轮:组合风采

第一轮排名前10名选手的进入组合风采环节,每名选手可搭档一名帮唱人员(非参赛的本校学生)进行组合演唱,曲目自选(时间≤3分钟)。

选手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曲目及伴奏音乐,供组织单位审核。

此环节评委根据各项评分标准给每位选手打分。根据第一轮和第二轮的成绩之和,排名前三名的选手分别获得冠、亚、季军。

九、评分标准及规则:见附件2。

十、奖项设置

本届比赛设“冠亚季军”各一名,“十佳歌手奖”十名,“优秀歌手奖”五名,“最佳人气奖”一名。“最佳人气奖”通过微博、短信投票产生。

十一、有关要求

为了使本次比赛能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效果,请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加大宣传力度,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充分调动各系学生的参赛积极性。

院学生会文艺部负责人:张伟杰 ,联系电话:13110893387,电子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商务系学生会大赛项目负责人张达鹏,联系电话:13110879706,电子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经济管理系学生会文艺部负责人:李艳洪  15759388477

药学系学生会文艺部负责人:林颖  13110637619

商务系学生会文艺部负责人:施舒晴  13110785058

艺术设计系学生会文艺部负责人:蔡泽圳  13110753050

建筑工程系学生会文艺部负责人:陈妙琦  13110761068

烹饪系学生会文娱部负责人:陈钰霞 13225945930

    

附件:

1、第十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初赛选手汇总表

2、第十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评分标准及规则

  

 

 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2017年10月11

 

 

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10月11日印发

附件1:

第十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初赛选手汇总表

系别: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班级

联系电话

 

 

 

 

 

 

 

 

 

 

 

 

 

 

 

 

 

 

 

 

 

 

 

 

 

 

 

 

 

 

 

 

 

 

 

 

 

 

 

 

 

 

 

 

 

 

 

 

 

 

 

 

 

 

 

 

 

 

 

 

 

 

 

 

 

 

 

 

 

 

 

 

 

 

 

 

 

附件2:

第十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评分标准及规则

 

一、评分标准 (共100分)

1、台风(20分)

情绪饱满,姿态自然,感情真情流露,与观众互动以及选手的着装与气场。

2、情感表达(20分)

情感主要针对的是选手表演是的感情对听众的渲染及共鸣,情景的融合及对歌曲感情的理解和把握。

3、节奏(30分)

对节奏的合拍程度,歌唱速度快慢程度,均匀性节拍。

4、音准(30分)

噪音音质,音域,音准,音量,高低音的把握,吐字清晰。

二、评分规则

由评委现场打分(取整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选手的比赛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