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巡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6-03-02 点击数:2741 信息来源:烹饪系

教学督导巡查制度 

1、系成立由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和办公室人员组成的教学督导巡查小组,制定教学督导巡查工作安排表,每半天安排一位人员进行教学巡查。

2、督导巡查人员必须在上课5分钟内到各班级进行教学巡查,一是检查任课教师是否按时上课,是否认真组织课堂教学;二是检查学生有无旷课迟到等现象。

3、如有发现任课教师没有按时上课等,应及时报告系办公室,并落实未按时上课的原因。

4、抽查学生上课旷课迟到比较严重的班级,对上课迟到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登记上课旷课迟到的学生。

      5、作好教学督导巡查记录,并做好教学巡查的情况反馈给相关人员(辅导员、系教学秘书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