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转)

发布时间:2017-03-22 点击数:5332 信息来源:院办公室

榕黎院办〔20174

 

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处(室)、各系(部),福屿校区管委会:


根据上级规定,现将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742日至4日放假,3天。其中,4月1日(星期六)补上4月3日(星期一)的课,4月5日照常上(班)课。


2、做好节假值班。值班人员要加强校园巡查,做好值班记录,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带班领导。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