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教学计划,结合本学期教学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校公共选修课、考查课考试时间安排在12月21-26日。考试形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标准拟定,系部批准。考试安排表于考前3天报系部备案,并汇总一份至教务处。
2、 考试课程安排在12月27-30日完成。12月27日上午安排英语考试,下午安排思修考试。请各系、部认真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合理安排考试科目,以保证学生按时离校,不要出现提早离校的现象。考试地点、考生座位表及监考老师由各系、部安排,每个考场必须配备二位监考老师。
3、 每个考场必须准备本考场试卷、考生名单、考生签到表、考场情况登记表、考试违纪情况登记表等。请监考教师要牢记8字:“按时、认真、规范、负责”, 遵照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课程监考人员职责(榕黎院教[2009] 16 号)文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请各系、部将考试时间、地点、科目及监考老师的具体安排于12月21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本通知中的第一、二点考试安排分开单独报教务处。
3、期末考试成绩在考后三天内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各系、部教学秘书做好学生成绩认定,同时打印两份书面成绩单,经任课教师和教研室主任签名,系部盖章,由所在系教学秘书复核后,分别送开课系和教务处存档。
4、考试时间:
12月27-30日考试时间统一为: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5、每份试卷必须出A、B两套(含标准答案、评分标准)并统一使用福州黎明学院试卷格式,考试的试卷印制要求需提前一周交文印室统一印刷,并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6、各系、部应加强当天考试管理做好巡考安排,考场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妥善处理,当天报教务处。
7、请各系部要加强学生考试诚信教育,提前把考试安排告知学生。要求学生遵守考场纪律,按照《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榕黎院教[2010] 15 号)》有关规定,尤其强调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考前10-15分钟进入考场,考生一律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切断电源,处于关闭状态,并与其他文具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到座位,严肃考纪考风。
8、2014级和2015级重修务必在12月13日前全部完成,各系、部自行安排。缴费时间段为:11月28日至12月2日,请各系主任重视重修工作,加强管理,督促缴费,确保按时完成。
附:1、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课程监考人员职责(榕黎院教[2009] 16 号)
2、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榕黎院教[2010] 15 号)
3、福州黎明专业技术学院巡考记录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