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职业技术系部 国际商贸系 榕黎国贸〔2014〕11号 转发关于做好评选2014年福州市先进教育工作者、福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7 点击数:1131 信息来源:国贸系


系部、各教研室:

2014年教师节,福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和市教育工会拟联合表彰一批福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表彰名额

1.评选对象为我院2013年在岗在册教工。(退休人员和外聘教师除外)。

2.表彰名额三名(一名福州市先进教育工作者、二名福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

二、评选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廉政从教;钻研业务,勇于创新;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广大师生赞誉的教职员工。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进行教育创新,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动均衡教育,模范履行职责,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有突出或显著成绩的教职员工。

三、评选办法

1、评选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推荐、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由各工会组织教职工民主推荐,党政工研究,经教代会(教工大会)无记名测评通过,评选结果院内公示,后报市教育工会审核批准。

2、请各工会小组组织教工民主推荐二名候选人,(一名候选人是本部门教工,一名是其它部门教工或者二名都是其它部门教工)。请将候选人名单及表格(见附件)于3月28日前报送院工会王震声老师处。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四、评选要求

1、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严格考核,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要通过评选推荐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工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商贸系

                             ○一四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