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商贸系 榕黎国贸〔2014〕8号 关于申报2014年学院特殊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3 点击数:1208 信息来源:国贸系


系部、各教研室:

根据《关于印发〈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成长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榕黎院[2014]4号)的有关规定,为了认真做好2014年学院特殊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院工作时间满2年以上的教职工(退休人员、外单位聘用人员不参评)。

二、申报条件

(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政治表现良好。

(二)安心本职工作,工作态度端正、踏实,积极参加集体活动,遵守组织纪律。自觉践行“爱的教育”,努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事业心强,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改革创新、团结协作精神,有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责任心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勇于承担任务,工作不推诿。

(四)具体标准

专任教师:刻苦钻研业务,具有本专业(学科)领域比较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能独立承担1~3门主干课教学或独立承担实践教学;认真备课,各类教学档案材料规范、齐全;能上好每一堂课,且学生到课率高,课堂纪律严明。

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能独立完成本岗位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为本部门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执行力

强,工作效率高,工作成效突出,在管理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后勤、教辅人员:以全力为教学,为师生员工服务为宗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尊师爱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热情、技能娴熟、服务质量优异,受到广大师生员工的好评。

辅导员:组织纪律性强,认真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熟悉辅导员工作业务,能独立完成各项业务性工作;学生日常管理到位,学风、班风、文明宿舍建设好。

三、评选程序和方法

(一)各部门组织(学院机关部门由学院评审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由部门和群众推荐,部门审定、报学院审批。

(二)申报者要详细填写申报表一式一份并加盖部门公章,按规定时间报送申报表及电子档。

四、评选要求

(一)学院“特殊津贴”实行届期制,一年一申报评审,获批后享受一年的特殊津贴,届满考核,动态管理。

(二)按照“坚持标准,严格考核,保证质量”的原则,各部门按照部门教职工总数的15%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选拔工作本着“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精神,自下而上进行。做到事迹突出、条件过硬、群众公认。有条件的单位和部门要对先进工作者候选人进行公示后再上报。

五、上报时间和地点

上报时间2014年3月31日之前;上报地点为学院人资处办公室,联系人:周黎倩。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学院特殊津贴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特殊津贴申报表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商贸系

                                  ○一四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