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教通知[2013-2014-2]22号
各系(部):
为了更好完成2012级学生重修工作,现将2012级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的课程重修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2012级一下课程成绩未通过的学生。
二、重修报名
1、重修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至5月23日,所有手续须在规定日期内办理完毕,逾期不予补办;
2、请各系部做好重修报名、核对及确认工作。
三、重修缴费
1、重修上课前学生必须到校财务处缴费,凭财务处缴费收据到系部确认报名。未进行缴费确认的重修报名无效;
2、重修收费按福建省物价委员会核定的标准收取,即:90元/学分。
四、重修上课时间和地点:重修上课的时间为6月3日至6月13日,具体重修考试时间和地点由相关系部安排,安排表应于6月3日前报教务科,以便检查学生重修上课情况。重修人数较多涉及到上课教室的请与教学科联系,公共课重修具体事项教务处可协助通知,其他课程请各系部按时完成。
五、成绩录入时间:6月15日上交教师签名及盖系章纸制版成绩单一份,各系部统一录入。
六、重修上课教师课酬计算:教师在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情况下,按照超工作量计算。重修人数1-3人计3个课时;人数在4-7人计6个课时;人数8-12人计10个课时计,重修人数13-20计14课时;20人以上计20个课时。
请各系部务必给予足够的重视,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附:2012级重修课程人数统计表(1、2)
教 务 处
2014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