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一学期课程重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08 点击数:3469 信息来源:教务处

 

黎教通知[2013-2014-1]12号

 

各系部:

现将2013-2014学年一学期课程重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报名

(一)重修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25日,所有手续须在规定日期内办理完毕,逾期不予补办。

(二)课程的重修直接到系部进行报名、核对及确认。

二、重修缴费

(一)学生到校财务处缴费。未进行缴费确认的重修报名无效。

(三)重修学费按福建省物价委员会核定的标准收取,具体标准为90元/学分。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