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黎明模式”办学理念,狠抓实践教学,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赛促学、以赛促教”,在全院形成“勤练技能、学精技能”的竞赛文化氛围,从而全面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弘扬“黎明模式”。
经研究,决定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举办我院第七届学生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能竞赛的内容
各系要针对专业特点,结合国家、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及我院各届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组织开展技能竞赛。原则上凡往年国家级与省级设置的竞赛项目(含省级以上行业组织的竞赛项目)均要列入本次竞赛。
二、要求
1、各系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制定竞赛实施方案,负责开展竞赛的具体工作。请各系将竞赛实施方案(附件2)于2016年10月12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魏欣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备案。
2、第六届我院技能竞赛中已编写的项目竞赛规程若无变化,不需填报附件3,但必须说明竞赛规程不变即可;新增竞赛项目的竞赛规程必须参照附件3进行制定(此项在10月12日之前完成),并将项目申报表及规程的项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比赛的组织和进程由各系部安排,安排表应于10月15日之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各项赛事应于10月17日—11月17日内完成。
教务处
201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