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院第六届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8 点击数:2876 信息来源:教务处

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黎明模式”办学理念,狠抓实践教学,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通过以赛促学,激发学生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展示我校职业教育办学成果,营造崇尚技能、尊重人才、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弘扬“黎明模式”。

经研究,决定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举办我院第六届学生职业技能大赛。请各系(部)结合国家、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及我院各届职业技能竞赛项目,认真填写拟组织开展竞赛、展示的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制定(修定)项目竞赛规程(参见附件3),于2015年9月10日之前(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魏欣老师处(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第五届我院技能竞赛中已编写的项目竞赛规程若无变化,不需填报附件3,但必须说明竞赛规程不变即可;新增竞赛项目的竞赛规程必须参照附件3进行制定(此项在9月26日之前完成)。拟设置展示项目填报附件2。

凡往年国家级与省级设置的竞赛项目(含省级以上行业组织的竞赛项目)均要列入本次竞赛。学院将根据各系上报的情况,研究确定最后竞赛、展示项目设置及时间安排。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