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工会教工之家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03-09 点击数:6972 信息来源:工会

教工之家是教职工工作之余休息和开展文体活动场所,为保证教工之家更有效的为广大教职工正常开放,特制定此管理办法,请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

1教工之家主要为我院教职工服务,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如需邀请外人参加,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2、每周一至周五的中午12点到主管领导批准。1点半,下午4点到6点半为开放时间,节假日的开放时间视情况临时通知。

3、进本室的教工,要衣着整齐,举止文明,严禁乱扔纸屑、果皮,严禁抽烟。

4、本室设备有专人管理,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擅自乱动。

5、室内的书刊、文体活动物品,用后请放回原处,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带出室外,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6、禁止在此搞违法娱乐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理。

7、最后离开本室的教工,要主动搞好清洁卫生,整理好物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9、请各位教工积极配合搞好管理工作,并欢迎提出批评和建议。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