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特困教职工帮扶制度
榕黎院工【2014】11号
为了更好地开展“春风送暖”活动,院工会拟对特困教职工实施特殊的帮扶,以减轻特困教职工家庭的经济负担。院工会经研究决定建立《特困教工帮扶制度》,该制度将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实现重点帮扶,解决特困家庭实际困难,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学院和谐发展。具体内容如下:
一、特困帮扶遵循“多方筹集、规范管理、严格标准、救急救难”的原则。
二、 凡与学院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的正式教工,并符合帮扶条件的教工均可成为帮扶对象。
三、申请帮扶对象的条件:
1、本人或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生活特殊困难的。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福卅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特困户;
4 对获得过市级以上表彰的特困职工予以优先帮扶 。
四、帮扶资金主要来源:
1、学院专款
2、会员上缴年费
3、教工捐款
4、社会捐赠
五、 教工申请帮扶金,须由当事人(监护人或职工直系亲属)提出申请并填写《学院教工帮扶资金申请表》和提供相关材料,由各单位工会负责审核后,上报院工会。院工会召开工会委员会议确定帮扶对象和帮扶资金数额,并予以公示。
六、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帮扶资金:
1、因违反计划生育、自杀、醉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或其他违法行为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不予以补助。
2、拥有固定经营场所且使用雇工的;购买并使用汽车、高档摩托车;购买商品房或进行高档装修的。
3、出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4、特困家庭有成员在法定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而不就业的。
七、 申请帮扶的教工及事由,所在单位的工会要予以公布,并接受群众监督。
八、院工会在帮扶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为:
1、负责帮扶金的筹集管理工作;
2、负责帮扶对象申请的审核和办理帮扶金发放工作。
3、定期向院领导和工会全委会汇报帮扶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九、 帮扶金由专门帐户管理
十、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正式施行。本办法解释权归院工会。
附表: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帮扶资金申请表
福卅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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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帮扶资金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