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学院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体现对教职工的人文关怀,努力构建和谐校园,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定我院教职工婚、丧、病等“送温暖”工程的办法,具体如下:
一 一、在职教职工结婚,院工会送300元礼金;
二 二、在职教职工生病住院,工会组织相关人员到医院探望并送慰问金200元;
三 三、在职教职工的配偶重病住院,工会组织相关人员到医院探望并送慰问金200元;
四 四、在职教职工的父母、配偶、公婆、岳父母去世,院工会组织人员前往慰问,送50元花圈一个;
五 五、工会小组长要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院工会,院工会要及时告知院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慰问工作;
六 六、上述慰问金按财务审批程序和规定发放;
七 七、未尽事宜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八 八、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2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