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黎明杯”教工系列活动之乒乓球、羽毛球、台球、飞镖、夹乒乓球、篮球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4 点击数:6366 信息来源:工会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届“黎明杯”教工系列活动之乒乓球、羽毛球、台球、飞镖、夹乒乓球、球比赛的通知

 

榕黎院工[2016]11号

 

为丰富教工文体生活,强身健体,增强团队凝聚力,拟定2016年5月至6月我院工会举行第八届“黎明杯”教工系列活动之乒乓球、羽毛球、台球、飞镖、夹乒乓球、球比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的单位及人员

1、参赛单位:学院各工会小组;

2、参赛人员:学院教职工。

(二)组别与年龄规定

领导和返聘教师组:院科级以上领导、返聘教师,分50及以下和50岁以上两组、不分性别;

男子甲组:196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男子乙组:1967年1月1日至1980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丙组: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子甲组:197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女子乙组:1972年1月1日至1985年12月31日出生;

女子丙组: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体师组:体育专任教师及体育专业毕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的教工,体师组不分年龄、性别。

(三)比赛项目及规程

1、乒乓球

(1)时间:2016年5月

(2)地点:院学生公寓运动场乒乓球馆

(3)比赛项目:男单、女单、 混双、体师组

(4)比赛规程:a、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b、体师组比赛成绩不记录“黎明杯”团体总分表。

2、羽毛球

(1)时间:2016年5月

(2)地点:院长城苑羽毛球运动场地

(3)比赛项目:男单、女单、 混双、体师组

(4)比赛规程:a、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b、体师组比赛成绩不记录“黎明杯”团体总分表。

3、台球

(1)时间:2016年5月

(2)地点:院学生公寓运动场台球馆

(3)比赛项目:男单、女单、体师组

(4)比赛规程:a、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台球竞赛规则;

b、体师组比赛成绩不记录“黎明杯”团体总分表。

4、男子篮球赛

(1)时间:2015年6月初

(2)地点:院彩虹楼灯光篮球场

(3)比赛项目:男子篮球赛

(4)参赛单位:各处、室(学工处、教务处、办公室、总务处)VS各系、部(5系1部含福屿校区)

(5)比赛规程:

a、体育专业上场比赛的队员不超过2人;

b、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

c、比赛成绩按照胜18分、负14分、未报名参赛0分,记录“黎明杯”团体总分表。

5、飞镖

(1)时间:2015年6月初

(2)地点:院彩虹楼灯光篮球场

(3)比赛项目:领导和返聘教师组

(4)比赛规程:

a、飞镖(圆盘直径42厘米)运动员手持飞镖,站在距靶心2.37米的标志线后(镖靶高1.73米),连续投5镖,按所标分值计算总分。分值多者名次列前。在投镖过程中,运动员脚踩线即判犯规,该次投镖无效;

b、如分值相同,无法判定名次时,相关人员则以1镖决胜负,直至决出名次。

6、夹乒乓球

(1)时间:2015年6月初

(2)地点:院彩虹楼灯光篮球场

(3)比赛项目:领导和返聘教师组

(4)比赛规程:

a、埸地器材;起跑线处放一装有20粒乒乓球的红色塑料桶,距起跑线6米处放另一颜色空塑料桶,1副筷子(铝或不锈钢);

b、比赛方法:比赛前运动员站起跑线后,听到发令后,用筷子夹起红色塑料桶内的乒乓球快速跑进,将乒乓球放进对面兰色塑料桶内,返回以此类推,在一分钟内以放进兰色塑料桶内乒乓球个数多少决定胜负,个数多者优胜;

c.比赛时间为60秒。时间到,即停止进行;

d. 必须用筷子夹乒乓球跑动;

e.如投入桶的乒乓球跳出桶,这个球即为无效球;

f.如投入桶的乒乓球数量相同无法判定名次,则相关人,每人再比15秒,投入者名次列前,直至决出名次。如比赛结束10分钟后相关运动员未能到场进行决名次赛,则由裁判长抽签决定名次。

(四)比赛办法

1、按各项目竞赛规程执行;

2、当比赛成绩相同,无法排列名次时,运动员即在比赛现场进行决名次赛,直到决出名次;

3、按十个工会小组组队;

4、体师组运动员不参加部分比赛项目,可以参加表演赛。

(五)名次录取

各组别项目报名人数达9人(含9人或8队)以上,录取前八名;各组别项目报名人数在4—8人(含4人或3队),按减1录取,各组别项目报名人数不足3人(含3人或2队),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六)计分办法

1、各组男、女按成绩录取前8名,单打项目按9、7、6、5、4、3、2、1计分; 。

2、比赛得分计入各单位工会团体总分,本次比赛获得前八名的单位或者个人待院第八届“黎明杯系列活动”结束后进行表彰。

(七)报名办法

1、各单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均可报名参加,不限人数、项目;

2、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者以弃权论;

3、届时工会将通知比赛有关事宜、确认参赛名单;

4、各单位应按报名表格认真填写(上缴的表格必须用电脑打印),报名表电子文档于4月25日之前报陈先梅老师,邮箱 250262767 @qq.com。4月25日之前将报名表(纸质文档)交至陈先梅老师。

5、各单位在报名及参赛过程中有不详之处,请联系院工会体育委员陈先梅老师,联系电话:13959183658.

附件:报名表

  

       院 工 会

                                            2016年4月15

附件: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第八届“黎明杯”教工系列活动报名表

备注:1、每人可兼报多项(含集体项目),不限人次

2、请各队于2016年4月25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格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错过报名截止时间而不能参赛的责任各单位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