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工会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工会财务资产管理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3 点击数:3662 信息来源:工会

 

各区教育工会、市属院校工会:

根据全国总工会统一部署。日前,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工会财务资产管理大检查的通知》(闽工办[2015]23号,以下简称《通知》)。市总工会转发《通知》,成立检查领导小组,并召开主席会议对开展好检查工作进行专项部署。此次检查分为自查、抽查和整改三个阶段,为抓紧做好检查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分阶段做好落实工作。

一、自查自纠。各区教育工会负责对所属学校的指导,市属院校由市教育工会负责。各区教育工会,市属院校工会主席要按《通知》要求,迅速组织制定本区、本学校工会财务资产管理大检查工作方案,及时进行检查工作的动员和部署。对自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必须自觉纠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自查自纠工作负完全责任。

5月10日前,各区教育工会须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有关统计报表等原始资料一式二份装订后报市教育工会。各市属院校工会将财务、资产大检查表格一式二份交各财务组长汇总上报。

二、重点抽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市、区教育工会负责组织力量对所属院校进行抽查,抽查工作可与财务互审互查相结合,抽查面不低于30%。6月10日前,须将重点抽查报告和有关统计报表报市教育工会。

三、整改和建章建制各级教育工会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处理,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针对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进一步健全工会财务会计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各区教育工会应于9月1日前要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教育工会。

 

附:《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工会财务资产管理大检查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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