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工会小组:
我院第五届教工“黎明杯”系列活动体育趣味活动于3月-6月举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队安排
按旅游系、外语系与公共基础部、工程管理系、经济管理系、艺术设计系、院办公室综合队(含院领导、党办、院办、人力资源与资产管理处、学工处、招生办、就业办、保卫处、工会、等)、教务处(含教务处、图书馆、技能鉴定站、现代教育中心)、总务处(含福屿校区)进行组队,共8个队。
二、比赛项目
(一)男子三人篮球赛(团体项目)
时间:2013年4月-6月
地点:地球村校区彩虹楼篮球场
参赛人数:每队报名人数不低于3人。
(二)太极拳(团体项目)
时间:2012年6月
地点:地球村校区彩虹楼篮球场
参赛人数:每队5-8人,男、女不限。
比赛规定:
(1)配乐自定,音乐由各队自备,必须在光盘上注明单位名称,比赛前交到组委会放音组。
(2)参赛队必须着统一服装。
(3)按照赛前抽签顺序进行比赛。
(4)直接进行决赛,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三)赶“猪”(团体项目)
时间:2013年5月
地点:地球村校区操场
参赛人数:每队5人,由2男3女组成。
(四)男女双人1分钟踢毽子(团体项目)
时间:2013年5月
地点:地球村校区操场
参赛人数:每队限报2组,每组由1男1女组成。
(五)8人插秧、收割赛(团体项目)
时间:2013年5月
地点:地球村校区操场
参赛人数:每队8人,由4男4女组成。
(六)飞镖(个人项目)
时间:2013年5月
地点:地球村校区学生宿舍楼下
参加人数不限,分男、女组现场报名。
(七)掷实心球(个人项目)
时间:2013年5月
地点:地球村校区学生宿舍楼下
参加人数不限,分男、女组现场报名。
(八)夹乒乓球(个人项目)
时间:2013年5月
地点:地球村校区学生宿舍楼下
参加人数不限,分男、女组现场报名。
(九)教工“小球类”比赛(个人项目)
时间:2013年4月-6月
地点:地球村校区运动场
参加人数:分男组、女组个人赛,人数不限。
(十)双升、棋牌(个人项目)
时间:2013年6月
地点:地球村校区
参加人数:分男组、女组个人赛,人数不限。
(十一)游泳
时间:2013年6月
地点:牡丹游泳馆
参加人数:分男组、女组个人赛,毎个单位限报4人,游泳馆门票由大会统一安排,交通费自理。
比赛项目:
男: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
女:25米蛙泳、25米自由泳
四、其他事项
希望各处(系)对本次第五届教工“黎明杯”系列体育趣味活动进行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动员教职员工参加,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附件: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届教工“黎明杯”系列体育趣味活动规程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委员会
二O一三年三月一日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教工“黎明杯”运动会
趣味体育项目比赛规定
一、赶“猪”
场地器材:田径场跑道30米8道,每队占2条跑道。各道起点线后摆放1根约1米长的体操棒,1个篮球;从起点线的另一端起,相距6米依次摆放4张塑料椅。(如图)
比赛方法:运动员自行决定上场比赛的顺序并全部站在起跑线(奇数跑道)后,听到发令后,运动员持体操棒赶篮球(猪)按上示图形,蛇形绕过椅子,往返赶篮球(猪)跑回终点(偶数跑道),第二人运动员开始,直至5第五位运动员跑回终点。以躯干触及终点线为比赛结束。分组决赛,按用时多少决定名次,用时少者,名次列前。如不同组运动员成绩相等,应进行决名次赛。
比赛规定:
1、运动员在出发信号发出前在奇数跑道的起跑线后站立,出发信号发出后运动员赶篮球(猪)跑进。
2、在行进过程中篮球(猪)没有绕“8”字蛇形跑,均判犯规。取消录取资格。
3、身体触碰椅子使椅子移动或移位,也判犯规。取消录取资格。
4、往回赶篮球(猪)时,当绕过最后一张椅子后,只能在偶数跑道内把球赶到终点,球(猪)不得越出本跑道,。如出界则判犯规,取消比赛成绩。
二、男女双人1分钟踢毽子
男(女)运动员手持一个毽子站在直径为2.5米圆圈内。发令后,运动员可以用任何踢法踢毽子,累计次数。在一分钟内以累计次数的多少决定名次。次数多者名次列前。
比赛规定:
1、所有踢毽动作必须在圆圈内完成。毽子落地比赛结束。
2、男、女必须轮换踢毽,允许连踢(但次数只算一次)。
3、因调整动作,允许圈外连踢(但不计所踢次数)。
4、成绩相等:
如所踢次数相等无法判定名次,相关人员再踢20秒进行决名次赛,直至决出名次。如比赛结束10分钟后相关运动员未能到场,则由裁判长抽签决定名次。
三、飞镖(圆盘直径42厘米)运动员手持飞镖,站在距靶心2.37米的标志线后(镖靶高1.73米),连续投5镖,按所标分值计算总分。分值多者名次列前。在投镖过程中,运动员脚踩线即判犯规,该次投镖无效。
如分值相同,无法判定名次时,相关人员则以1镖决胜负,直至决出名次。如比赛结束10分钟后相关运动员未能到场进行决名次赛,由裁判长抽签决定名次。
四、掷实心球
比赛方法:运动员站在投掷线后,原地双手持实心球经头顶将球抛出。每人投3次,按最远的一次成绩排列名次,成绩远者名次列前。
如成绩相同,无法判定名次时,相关人员则以1球决胜负,直至决出名次。如比赛结束10分钟后相关运动员未能到场进行决名次赛,由裁判长抽签决定名次。
比赛规定:
1、运动员掷球时必须站在投掷线后面,不得助跑、超越或触及投掷线。
2、球出手后脚可离地,但不得超越或触及投掷线。
五、夹乒乓球
埸地器材;起跑线处放一装有20粒乒乓球的红色塑料桶,距起跑线6米处放一兰色空塑料桶,1副普通木筷子。
比赛方法:比赛前运动员站起跑线后,听到发令后,用筷子夹起红色塑料桶内的乒乓球快速跑进,将乒乓球放进对面兰色塑料桶内,返回以此类推,在一分钟内以放进兰色塑料桶内乒乓球个数多少决定胜负,个数多者优胜。
比赛规则:
1.比赛时间为60秒。时间到,即停止进行。
2. 必须用筷子夹乒乓球跑动。
3.如投入桶的乒乓球跳出桶,这个球即为无效球。
4.如投入桶的乒乓球数量相同无法判定名次,则相关人,每人再比15秒,投入者名次列前,直至决出名次。如比赛结束10分钟后相关运动员未能到场进行决名次赛,则由裁判长抽签决定名次。
六、8人插秧、收割赛
埸地器材:田径场跑道50米8道,每队占2个道。距两端线各设一标志杆。距起跑线15米开始每隔2米立1矿泉水瓶,共11个矿泉水瓶,11根筷子。
参赛人数:每队8人,男、女各4人。
比赛方法:赛前女运动员成一路纵队,站立在起终点线后,男运动员成一路纵队站在另一端线后。比赛开始,1号女运动员,持11根筷子,向前跑进至矿泉水瓶处,将秧(筷子)分别插入矿泉水瓶,跑到另一端从标志杆后与2号男运动员(男运动员必须站在原地)击掌接力,2号男运动员应接后即向前跑进,至矿泉水瓶处把秧(筷子)收割跑至终点,将11根秧(筷子)交给3号女运动员……依次进行,直至12号男运动员跑过终点线,以躯干触及终点线为比赛结束,比赛按用时多少决定名次,用时少者,名次列前。如不同组运动员成绩相等,应进行决名次赛。
比赛规定:
1、所有秧必须分别插入矿泉水瓶,如漏插入矿泉水瓶即判失败,退出比赛。
2、所有秧必须分别从矿泉水瓶收割,如漏收割即判失败,退出比赛。
3、全程比赛严禁穿钉鞋。
4、必须在标志杆后击掌。
5、其他规定,按田径比赛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