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烹饪系文件 |
榕黎院烹〔2015〕5号
烹饪系
关于设立实训员助理和系教学秘书助理的通知
因考虑到实训员和系秘工作繁忙,为了能够更好的完成实训室管理和教学方面的工作,经过系办公会研究,决定设立实训员助理和系秘助理。
一、招聘对象:14级表现优秀的在校生
二、岗位设置:
1、工作助理:烹饪助理2名,烹饪实训室助理3名。
2、系秘助理2名。
三、岗位职责
(一)实验训助理
1、协助实训员做好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2、协助实训员做好实验室仪器的日常使用登记;
3、协助实训员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和实验后的整理工作;
4、完成实训员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系教学秘书助理
1、协助系教学秘书做好日常教学档案的整理和归类;
2、协助系教学秘书做好教学资料的分类和归档;
3、协助系教学秘书做好日常教学数据的统计;
4、完成系教学秘书布置的其他任务。
四、奖励措施
聘任之后将会颁发聘书,在每学期结束之后将会根据实际工作的情况给予≦4分的德育分加分。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烹饪系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实训员助理 系秘助理 通知 |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烹饪系 2015年4月21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