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黎院烹〔2015〕5号 烹饪系 关于设立实训员助理和系教学秘书助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1970-01-01 点击数:2436 信息来源:烹饪系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烹饪系文

 

榕黎院烹2015〕5号

 

 

烹饪系

关于设立实训员助理和系教学秘书助理的通知

 

因考虑到实训员和系秘工作繁忙,为了能够更好的完成实训室管理和教学方面的工作,经过系办公会研究,决定设立实训员助理和系秘助理。

一、招聘对象:14级表现优秀的在校生

二、岗位设置:

1、工作助理:烹饪助理2名,烹饪实训室助理3名。

2、系秘助理2名。

三、岗位职责

(一)实验训助理

1、协助实训员做好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2、协助实训员做好实验室仪器的日常使用登记;

3、协助实训员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和实验后的整理工作;

4、完成实训员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系教学秘书助理

1、协助系教学秘书做好日常教学档案的整理和归类;

2、协助系教学秘书做好教学资料的分类和归档;

3、协助系教学秘书做好日常教学数据的统计;

4、完成系教学秘书布置的其他任务。

四、奖励措施

聘任之后将会颁发聘书,在每学期结束之后将会根据实际工作的情况给予≦4分的德育分加分。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烹饪系

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实训员助理   系秘助理  通知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烹饪系          2015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