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管理系活动和劳动德育分加分的相关制度

发布时间:2012-03-22 点击数:2977 信息来源:经济系

关于经济管理系活动和劳动德育分加分的相关制度

1、 出勤:满勤每学期加2分,迟到、早退、带早餐者一次扣0.2分,旷课1学时扣0.4分。

2、英语专业的同学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加1分通过大学英语六级加2分;非英语专业的同学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加2分,通过大学英语六级加4分。

3、通过福建省计算机二级者加2分,通过国家级计算机考试者加3分。

4、获各专业技能证书,如导游证、助理物流师证等,根据具体证书类别加1至3分。 

5、参加各项竞赛(活动),表现突出者,给予加分:

    (1)参加国家、省级各项竞赛获个人(或团体)前八名者,第一名分别加10分、8分,第二名加9分、7分,第三名加8分、6分,第四名后依次递减1分;

   (2)在市级各项竞赛获个人(或团体)前三名者,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

   (3)在院级各项竞赛获个人(或团体)前三名者,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分,第三名加0.5分;

   (4)在系级各项竞赛获个人(或团体)前三名者,第一名加0.8分,第二名加0.6分,第三名加0.4分;

   (5)在国家、省、市、院、系级各类竞赛中获个人(或团体)优秀奖者,分别加5分、2分、1分、0.5分、0.3分;

   (6)参加国家、省、市、院、系级各类各项竞赛(活动)未获奖但表现努力者,分别加3分、1分、0.5分、0.2分、0.1分;

   (7)同一类型、不同级别比赛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6、集体获得各级表彰者,相关人员给予加分:

    (1)被评为省、市、院、系级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或优秀协会,全体成员每人分别加1.5分、1分、0.5分、0.2分,班长、团支书、会长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

    (2)被评为、系文明宿舍,全体成员每人分别加1分、0.5分。

(3)同一类型、同一荣誉称号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7、参加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被评为省、市、院、系级“优秀”者,每人分别加4分、3分、2分、1.5分,各级加分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8、活动当观众一次加0.2分,4分封顶。

9、参加院、系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每次加0.5分,4分封顶。

10、记者团记者在院报上发表文章、通讯或消息者每篇加0.5分,非记者团学生在院报上发表文章、通讯或消息者每篇加1分。

11、参加献血活动者,每次加1分;

12、在教室卫生检查中,被院、系卫生检查部门评定为“优”者,当天值日生每人分别加0.3分、0.2分;在宿舍卫生检查中,被院、系卫生检查部门评定为“优”者,宿舍成员每次分别加0.3分、0.2分。

13、其他加分由院学工处、团委另行规定。

14、违反学院规章制度受到院、系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通报批评扣2分,警告处分扣6分,严重警告处分扣10分,记过处分扣15分,留校察看处分扣20分。

15、在校期间承担一定社会工作满一学期,根据期末工作考核情况,给予加分:

   (1)担任院、系学生干部:主席分别加≤8分、7分,副主席分别加≤7分、6分,部长分别加≤6分、5分,副部长分别加≤5分、4分,干事分别加≤4分、3分;

    (2)担任院、系级各协会干部:会长分别加≤5分、4分,副会长分别加≤4分、3分,干事分别加≤3分、2分;

    (3)担任团支部、班委会干部(含宿舍长):团支书及班长加≤6分,其它干部加≤5分;

    (4)以上三项加分如有重复者,以最高加分项计分,不重复加分。

16、所有的德育分最高分不超过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