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系团总支学生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4-10-09 点击数:3860 信息来源:经济系

 经管系团总支学生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提高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明确权利和责任,加强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的联系,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达到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目的,结合我系团总支学生会的实际情况,特成立经管系团总支学生会委员会。

经管系团总支学生会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一年或两年(根据团总支学生会具体情况而定)。指导协调监督和处理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事务。

一、组织机构

1、团总支常务委员:由系团总支书记(老师)、副书记(老师)、副书记(学生)、常务书记助理、办公室主任、党建部部长,共六位。

     团总支委员:各常务委员兼任团总支委员,原则上选举各部门部长为团总支委员,共七位。

  2、学生会常务委员:由系分管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老师)、学生会主席、常务副主席、秘书长组成,共四位。

     学生会委员:各常务委员兼任学生会委员,原则上选举各部门部长为学生会委员,共八位。

     3、每届常务委员、委员、由上届常委会提名,提交上届全委会讨论。(空缺委员等额选举)

4、会议级别分为: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全体常务委员参加)、全体委员会(简称全委会,常务委员、委员)、集体大会(分为团总支集体大会、学生会集体大会,各部门所有人员参加)。

二、工作职责

团总支学生会委员会必须代表最广大同学们的根本利益,在系团总支、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1、团总支学生会委员会有权制定和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并受系团总支、办公室监督。

2、监督和指导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工作。

3、讨论和传达院、系、团总支学生会的各项决议。

4、常委会提名,全委会讨论,决定书记处、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及干事的任免。

5、全体委员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各尽其能,各司其责。

6、所有院系各项重大活动、团总支学生会部门重大活动,需召开全委会集体讨论,集思广益,合理分配任务。

7、各常务委员、委员的行为对团总支学生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召开常委会,取消其委员资格。

8、团总支委员会、学生会委员会分开履行各自职责。

9、团总支办公室、学生会秘书处全体非常务委员、委员的同志,要列席每次全委会,必要时可列席常委会。

三、细则

     1、常委会最少每周一次

     2、全委会最少每两周一次

     3、集体大会最少每月一次

     4、团总支学生会常委会每学期最少三次

     5、团总支学生会全委会每学期最少两次

6、召开团总支委员会由团总支办公室主持、召开学生会委员会由学生会秘书处主持,召开团总支学生会委员会由团总支书记、系办公室负责人指定人员主持。(各主持单位要做好会议记录)

    附件1:经济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第一届委员名单

                                    经济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委员会

                                        2014106

1:经管系团总支学生会第一届委员名单

第一届常务委员名单:

   团总支:陈伟伟  吴丹妮  兰艳玉  林伟 

学生会:陈伟伟  郑易佳  陈心亮 

第一届委员名单:

团总支:陈伟伟  吴丹妮  兰艳玉  林伟  陈燕玲  许喜鹏

    学生会:陈伟伟  郑易佳  陈心亮  林颖  黄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