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

发布时间:2010-12-12 点击数:4014 信息来源:工程系

       
             


工作要求

完成时间










    
201011121

(一)
确定课题和指导教师
1、各系公布备选题目一览表,做好指导教师及学生的动员工作。
2、学生报名,确定选题和指导教师,各系汇总报教务处备案(选题汇总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

2010年
11月1日--15日

(二)
师生沟通课题任务,下达任务书
指导教师向学生传达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及有关管理规定,师生沟通交流课题任务,使学生正确理解课题,下达任务书,做好开题准备。

 11月16日
 11月21日










 
201011222011515

(三)
撰写
开题报告和设计(论文)综述
 
填写开题报告和设计(论文)综述,设计(论文)综述不低于1000字。各系检查开题情况,教务处抽查。

 11月22日
 11月30日
(四)
初期指导、检查
1.    指导教师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2.    各系要随时了解、检查各专业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协调处理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12月1日至
12月15日
(五)
中期检查
1、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在学生实习期间应多次组织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做好记录及中期检查报告,学生须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2、教务处组织检查。

2010年
12月16日至
2011年5月15日










 

2011516-2011630

(六)
完成初稿
指导教师根据规范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审查工作,完成初稿。对达不到要求的学生,令其重做重写。不能按期完成或达不到要求的学生不能毕业。

2011年
6月4日之前
(七)
指导教师审阅毕业设计(论文),评定成绩
1、毕业设计(论文)修改定稿装订成册。
2、指导教师审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写出评语和评分后,交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6
月8日之前

(八)
成绩审定、统计及上报
各系组织专门人员检查评分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成绩审定和统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及时报送教务处(成绩汇总统计表)。

2011年
6月10日之前
(九)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和推荐
每个专业推荐2至4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填写推荐表并报送有关材料。

2011年
6月9日至10日

(十)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1、指导教师个人工作总结交各系。
2、系工作总结书面报送教务处。

2011年
6月18日之前
(十一)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抽查、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1、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评审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
2、指导教师负责收回各有关资料,由系秘书负责整理归档,留存学院。
   3、同时上交:指导教师情况表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基本情况表等。
   4、教务处组织质量抽查。

6月30日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