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黎院【2015】29 号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福屿校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教育管理,认真做好各项毕业生服务工作,营造温馨和谐的校园氛围,确保2015届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部门要把毕业生离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周密安排,进一步提高认识,根据工作职责,将准备工作做细、做实。相关工作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认真负责、热情周到地做好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工作。
二、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采取“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的原则,相关部门同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咨询和解释工作。
三、要切实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引导工作,毕业生在离校期间要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办理离校手续,以崭新的姿态踏上新征程。
四、请各系、学工处共同组织开展欢送毕业生的宣传活动,做好毕业照拍摄及毕业典礼的组织工作。
附件:1. 2015届毕业生毕业环节工作安排
2.2015届毕业生离校单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5月18日印发
附件1:
2015届毕业生毕业环节工作安排


备注:
1、辅导员:收齐就业协议书、接收函、接收单位意见表;毕业生档案整理、归档、装袋;完成学院、系部要求的其他事项。
2、图书馆:收回毕业生外借的书刊及欠费清缴。
3、学工处、团委、就业办:优秀毕业生评审、毕业生鉴定、毕业生档案的整理、归档、寄存;就业协议书等资料汇总,毕业生违纪处分的解除、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等。
4、总务处:毕业生水费的结算;财产使用损坏赔偿。
5、财务室:毕业生欠缴学费的收缴;代办费、电费余额的结算;奖助学金发放等。
6、鉴定站:以班级为单位收回“毕业生获证登记表”及证书复印件。
7、教务处:审核毕业生学习成绩;以班级为单位收回学生证 (学生证丢失的同学按5元/本的标准到6楼财务室交款,然后凭收款收据到教务处办理离校手续);以系为单位核发毕业证书。
8、宿管组:学生宿舍钥匙移交、检查毕业生宿舍卫生状况。
9、系 部:毕业生成绩(含论文、设计)审核、欠费的催缴、离校单回收、毕业证书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