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黎院团〔2015〕18号——关于举办“携手文明,乐享生活”文明传播元素设计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8 点击数:3348 信息来源:国贸系

 榕黎院团〔201518

关于举办“携手文明,乐享生活”文明传播元素

设计大赛的通知

 

团总支学生会

为了巩固省文明学校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我院大学生的精神文明素质,充分发挥大学生的聪明才智和创作才华,引导大学生养成文明的行为举止。经研究,决定举办“携手文明,乐享生活”文明传播元素设计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    题:携手文明,乐享生活

二、比赛时间:2015年4月10日-5月15日

三、参加对象:全院学生

四、主办单位: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艺术设计系团总支、学生会    

五、比赛项目:

1.标语;

2.微视频;

3.创意平面广告。

作品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作品内容紧扣“文明”这一主题。

2.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构思精巧,表现新颖,独具创意,富有时代感,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3.作品要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能够围绕公共交通、公共卫生、公共道德、公共安全、公共礼仪等,弘扬正能量,教育意义突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大学生养成文明的行为举止。

4.参赛者务必保留作品矢量或高清源文件,作品一经入选请交付主办方。

(二)对各比赛项目的具体要求

1.标语

(1)标语的创作要求主题深刻、简洁凝练、寓意深远、能充分体现文明传播的理念。

(2)简洁明快、响亮有力、易记上口、易于理解、易于接受,便于视觉表达,富于情感色彩,能够打动人心,充分体现校园文明的特色。

(3)如遇不同创作者同时提交同一标语,以最先提交者为准。

(4)每条标语字数应控制在20字以内,每位参赛者限投2条标语。

(5)提交标语时以附件一的表格形式汇总并提交电子版文件。

2.微视频

(1)以动态影像形式展示的作品均可,作品可以是视频、动画等,具体表现形式不限。

(2)作品可以用各种摄影摄像设备(含手机)拍摄,并用Adobe AE CS4、Flash Player、美拍软件加工处理,要求片长为1—5分钟内像素不低于720×480PIX视频制作为avi、mpg、mp4、rmvb、flv、mkv、mov等格式,可留一分钟彩条,3秒的片名标题和3秒的倒数显示。

(3)作品以“名称-姓名-班级”形式命名。

3.创意平面广告

(1)以静态画面形式展示的作品均可,作品可以是摄影、海报、漫画、宣传单等,具体表现形式不限。

(2)海报作品用电脑制作或手绘均可,电子作品为TIF或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50dpi,手绘作品大小为2K或4K纸;摄影作品为色彩模式CMYK颜色,分辨率不低于350dpi,jpg、jpeg、png文件格式。

(3)作品以“名称-姓名-单位”形式命名。

七、比赛流程:

(一)第一阶段(4月10日至4月30日)

1、各系部向广大学生宣传本次活动,并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工作,积极动员学生准备参赛作品。

    2、系部以系为单位上报作品,筛选出优秀标语10条、微视频5个、创意平面广告5份,2015年430日下午4点前将作品电子版压缩文件(命名为“系部名称+文明传播元素大赛作品”报送至艺术设计系学生会。(作品数量可多于规定数字)

(二)第二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

    学院将成立文明传播元素设计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结果将以文件的形式予以公布,获奖作品将在彩虹楼LED大屏幕上展示。

八、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按照不同作品类型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奖品及奖状。

九、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的内容应属于原创作品,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也不属于公开作品。

2、参赛作品或用于创作、设计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专有权利,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及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全部责任。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及追回已颁的奖励。

4、参赛作品一旦入围,作品本身及其资料的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决定参赛作品的使用场所,参赛者对此无权干涉。

    艺术设计系学生会联系人:李施施,联系电话:15506905475QQ邮箱:1169768787@qq.com

 

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49

 

主题词:文明  传播元素  比赛  通知

抄  送:分管院领导

共青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49日印发

 

附件1

                文明标语征集登记表

 

  填表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